司法所职责、制度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3、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长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抓好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代表街道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及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忠实于司法行政事业,顾全大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学习会议制度
1、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观察、应变能力。
2、每星期
二、四下午,作为司法所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信息、报刊内容和法律知识。
3、每天上班后,由所长(副所长)主持召开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所务会,每人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由所长(副所长)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
4、司法所人员要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
5、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办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6、学习会议情况要进行考勤、登记。
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要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围绕街道党工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区司法局和所在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4、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5、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6、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请示汇报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向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2、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司法所每月要向区司法局汇报矛盾纠纷协议书的履行情况和矛盾纠纷的类项。及时掌握近期矛盾纠纷的特点,有效控制矛盾纠纷的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激化,每次排查调处后,要及时写出情况报告。
3、对排查出的疑难纠纷,司法所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司法所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
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每年年初,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
2、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认真管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
3、档案管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工作纪律
1、不得私立章法:
2、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4、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5、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6、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二篇:司法所职责司法所职责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阵法体系,成为我国基层司法运行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第一线。
(一)司法所工作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主要是5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的解除劳教人员。做好登记工作,掌握他们的动向和生活情况,做到底子清。
(四)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
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书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五)信访接待工作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今年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我县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我们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应该依法、及时地运用疏导教育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
我们应怀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工作认真的态度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照顾群众的情绪,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篇。司法所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分明、使用方便、利于统计。
一、司法所各类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做到分类明确、条理
二、所有资料应使用统一制作的文书格式或规范的纸张。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三、各项工作情况以及人员登记要清楚、准确、规范。情况变化时,及时变更、调整并记录归档。
四、工作资料要及时归档,一般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工作资料在本年第一季度内归档。调解的纠纷做到一案一卷归档,在调解结案后即应整理归档。
五、凡需上报乡镇、街道归档的材料,应留存或复制一份;乡镇、街道有关司法行政方面的文件、资料应复制一份,在司法所归档。
六、档案经由专人保管,借用后及时归还。凡涉及保密事项的文档的借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各类档案资料的保管应注意安全、保密、防火、防盗。
八、按一般档案和特殊档案管理方法,建立档案使用和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制。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枣林司法所学习例会制度合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一、司法所人员实行个人自学和每月两次集体学习讨论相结
二、通过学习及时掌握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掌握法律领域最新动态。
三、通过学习,提高司法所人员开展各项法律服务的水平,为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司法所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五、建立所务会议制度,统一本所全体人员思想,汇总情况、布置任务、研究工作。
六、司法所每集中学习一次或每召集一次例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通过学习、例会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学习例会制度
枣林司法所
岗位责任制度行岗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一、对区司法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所内实
二、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依据法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组织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代表本所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反映重大业务问题;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团结友善,互相关心;互相协作,实施各项工作计划,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岗位责任制度
枣林司法所
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枣林司法所统计工作制度
一、确定统计人员,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二、设立统计簿册、统计表。设立组织建设统计表和工作统计表。
三、统一统计标准。按司法行政机关下发的统计表附有的统计说明的要求,确保统计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漏报、重复上报。
四、及时汇总上报。村(居)、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每月将排查登记并调结的纠纷情况填好统计表,上报各镇(街道)司法所,由各司法所上报司法局。
五、建立统计档案、设立统计台帐。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种登记簿册、统计表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和台帐,保管备查。
统计工作制度
枣林司法所
纠纷定期回访制度
一、回访应定期进行,具体期限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的较复杂矛盾纠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纠纷、濒临激化的纠纷以及时间长的矛盾纠纷在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里应经常进行回访,巩固调解效果。
二、回访要有针对性。回访的主要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复杂的易反复的矛盾纠纷,一类是濒临激化的矛盾纠纷。回访是要有重点人,即影响协议履行的关键人、容易闹事人以及有利于协议履行的中间调停、斡旋人。
三、回访内容。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
四、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协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对调解工作中的缺陷要加以纠正。
纠纷定期回访制度
枣林司法所健全工作簿册制度
一、司法所的业务档案是在办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接收、保管、查阅和销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管理员根据司法所的业务范围和法律事务的类别,将业务档案分别立卷、归档和保管。
四、档案中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打印件和底稿同时立卷。
五、各类档案一律按照档案装订的标准装订,按规定加封皮、封底、填写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和编写页码,装订一律用线绳并在装订线活结处贴上封签。
六、档案的保管期限分长期和短期,短期为五至十年,长期为十五至二十年,凡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由办公室审查后予以销毁,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健全工作簿册制度
枣林司法所
第四篇:司法所制度丰镇市司法局黑土台镇司法所
管理制度汇编
黑土台镇司法所2009年4月制
一、岗位责任制度
所长岗位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工委、办事处的双重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所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计划。
(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司法所工作人员按所内工作分工,各负责以下工作:
(一)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二)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开展社市矫正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法律援助及担任乡镇的法律顾问、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工作。
(六)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日常信息上报工作。
(八)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工作。
(九)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五、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反馈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五、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人民调解工作。
六、协助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