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整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动大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我局开展的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局也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模式,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1、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我区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区街两级调处中心共接待矛盾纠纷3499起,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共3288起,直接调处1291起,分流到相关部门和调委会共199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512起12031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0次,没有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各级人民调委会共受理纠纷总数4509起,调处4500起,调处成功4320起,调处率99%,成功率96%,劝阻群体性纠纷434起12578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大量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升级、激化。成功化解了一批情况复杂、牵扯利益关系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纠纷,如龙潭街道正龙金箔厂群体性劳资关系纠纷、靖安大唐电厂桩基工程保护性施工、迈皋桥街道梁桂英涉法涉诉类纠纷、xx街道老上访户郭平待遇问题、八卦洲造船厂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百姓的信任。
2、适时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我区劳动密集、外向型企业比较多,受金融危机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双重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数量多、类型复杂、调解难度大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市率先于区街两级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区街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走访排查区域企业和社区215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68次,及时排查出矛盾纠纷96件,直接调处78件,调解成功73件,调处成功率94%,防止群体性事件24次985人次,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保障作用,发挥出司法行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职能优势。
3、率先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我局和交管局七大队在市司法局和市交管局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辅助工作人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同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截止10月份,共受理纠纷169件,已调解成功147件,签订调解协议数147件,在调纠纷14件,进入诉讼程序8起,涉及金额总数达到165万元,其中死亡事故4件,赔偿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纠纷24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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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5月21日,我局顺利通过省厅市局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在xx区交警七大队揭牌设立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截止10月中旬已解答法律咨询9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件。我局也在区劳动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局设立律师服务站,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代写申诉书等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动成功调解两起大型团体纠纷,一是xx龙芝炫商贸有限公司与刚毕业学生劳动报酬纠纷,一是外来农民工与xx荣华交通设施设备厂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截止10月中旬办理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81件,接待咨询125人次。
全年法律援助工作稳步上升,今年截止10月中旬,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其中民事申请102件,刑事5件,非诉讼4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5%。其中的法律援助工作重点由诉讼援助向非诉讼法律援助转化,切实为受援人提供程序便捷、效率快速的法律服务机制,受援人满意率为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