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对标找差,全国争先”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法治*”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对我区司法行政系统20*年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深化学习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学习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的成果。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化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以党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组织一个专题的学习: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理念。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资料片,讨论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二是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联系近几年领导干部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从思想上深刻剖析执法为民理念是否坚定,并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腐败的措施,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三是强化和谐社会理念。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全区政法会议精神,对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做出新贡献”的要求,认真清理执法观念,全面健全制度规范,提出和修订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举措。
要大力抓好全体干警的深化学习。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江泽民文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法治*、平安*建设,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作贡献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扎实开展集中培训工作
要认真总结20*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紧密联系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层次组织干警进行专题培训,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一是组织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为使新任领导干部尽快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织安排新任领导干部参加市、区举办的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着重在培养领导干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上下功夫。
二是结合实施“五+x”工程,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培训。要结合实施“五+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关内容,列入“菜单式”选学课目,提高公务员队伍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三是集中对新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大学生进行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共青团组织的作用,结合各种培训,对2000年以来新录用到司法行政系统的青年干警分期分批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集中培训。要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增强集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通过培训,清理和纠正与社会王义法治理念“不相符”、“不适应”的执法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真正把社会王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为执法规范。集中培训结束后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不及格的就地进行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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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要落实责任。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继续抓好教育联系点,培养、发现、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好的经验和典型,树立规范执法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为今后长期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要统筹兼顾。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着眼实际效果,不断创新形式,用制度确保教育活动所需时间。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进各项工作水平的提升,努力以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检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效。
四要认真总结。要对集中教育活动认真进行总结,研究提出转入经常性教育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于6月5日前报区局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