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法制工作意见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经贸法制环境
随着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制度创新是各级经贸部门推动工作的抓手,是经贸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包括经贸立法在内的经贸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逐步完善经贸法制环境。
1、积极推动经贸立法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法的质量。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争取地方经贸法规、规章的尽快出台。2007年经贸委的立法重点是:一是加快《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的修订,与国家立法相衔接;二是抓紧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的草拟,上半年报送省政府审议;三是全力配合省人大做好《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审议,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四是开展《广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的调研、论证,年内完成草案送审稿。
2、继续推进经贸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经贸委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安排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发布。今年列入计划的新制定项目19件,预备项目5件,修订项目7件,涉及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会展业管理、名牌带动战略、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其中12件拟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实施,12件拟以经贸委名义发布实施。计划内项目均明确了负责人和承办人,落实责任。定期通报计划内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计划完成。
二、完善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严肃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已经显得十分重要。
1、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修订《广东省经贸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经贸系统统一适用的行政处罚文书范本,规范经贸行政执法程序。编印《经贸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经贸执法的种类、职权、实施主体以及处罚幅度。
3、加强执法行为的指导。落实经贸系统行政复议与协作制度,做好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地依法公正执法。
4、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做到亮证执法。对全省经贸系统的执法人员分批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审批行为规范化、制度化。
1、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对已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等11项行政许可项目,要严格依法办理,及时、全面记录受理、审核、批准全过程。今年要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6项一般业务管理项目纳入监察系统,完善一般业务管理行为指引材料,确认受理、审批流程。对尚未纳入监察系统的其他审批项目,在条件具备时要及时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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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开展经贸法律问题研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贸综合执法等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更好促进经贸工作。
2、健全经贸法制工作各项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经贸部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规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确保经贸部门对许可后实施的监管到位;制定经贸委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使经贸委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日臻健全,保证经贸委法制建设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3、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式。密切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委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处室,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让人民满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