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村建设方案

为贯彻党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落实市司法局、民政局《关于在京郊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县司法局、民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现提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生态环保型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动员、组织和带领全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

1、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3、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全县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认真调研,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形式和途径,及时发现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村委会选举办法》等与之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的依法自治能力,保障“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三)各乡镇要认真抓好对农村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培训以《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为教材。

(四)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各乡镇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将开展创建活动中的情况及时上报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