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当前的国土资源系统,有一部分国土人员没有认识到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重性,有些同志觉得业务工作是硬任务,国土资源管理就是批地、批矿;法制工作是软任务,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法律支援都无关紧要,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没有从长远、全局的角度去考虑工作的合法化、规范化问题。

2、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自2000年法制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大部分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和配备了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国土资源法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同志对法制机构职能、职责的定位还不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法制工作队伍的力量还不强,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3、行政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

个别地方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非常严重,具体行政行为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据统计,近几年因土地收回程序不合法、重大行政处罚未听政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量上升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门是执法大户,2006年,仅xx省国土资源厅梳理和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就多达204项。

二、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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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制度建设,既要循序渐进,又要有所创新。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和评估清理制度。作为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几点思考行合法审查前,都要由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对现行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或者进行修订、废止,切实解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相冲突、相矛盾饿问题,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制。作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制定切合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并对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近年来,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工作也成为了全社会的强烈需求,政府也在国土资源执法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国家土地监察制度,并且总督察已经先后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督察整改意见书。与此同时,专项执法也在不断加强。但是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土资源在法制工作上“偏软偏轻”的窘境,国土部门一再表示,希望能够克服机制、体制上的障碍,真正的“硬起来”。然而,这个工作不容易做,阻力很大。不过,我们也从刚刚召开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中看到了希望,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是对一直以来的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延续和深化。百日行动有终点,但是严格土地管理、严肃土地执法没有终点,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完善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尽管形势很严峻,任务很艰巨,但我们的目的更明确,态度更坚决。我们坚信,在一直的努力和坚持下,我们一定能向中央、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