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全面提高区直机关和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现就区直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力、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广大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参与对象和学习内容
(一)参与对象
主要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主要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国家赔偿法》以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四、方法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09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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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制度是根本保障。要结合各自工作在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执法、监督等制度上下功夫,把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放在突出位置,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三)标树典型,注重实践
典型示范是带动和推进“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办法。要注意总结、宣传创建单位的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单位,激发各单位的创新热情,整体推进“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中,要严格规范公务员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使创建“法治机关”活动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