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一些思考

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性质、目的意义及其内容、形式方法都凸现战略性,无论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监改监教,还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发挥的结果、过程及其方式方法都具有战略性。因此,我们在思考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时,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和角度来思考,着眼长远,统揽全局,创新思维,创新作为,卓有成效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化进程,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创新思想理念。司法行政系统内外存在着两种思想倾向,一是系统内:许多同志认为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职能弱,职权太小,工作推动难,事倍功半;领导不重视,吃苦不讨好,有苦劳没功劳;从中央到地方都提出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但实际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任重道远,依法行政仍脱离不了“依权”行政的束缚等。二是系统外:大多数群众不知道司法行政工作是什么,政府部门包括政法系统其它部门及社会组织许多都不知道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做什么,表现出的思想倾向:司法行政系统没有什么具体职能、任务,这种系统可有可无,有的甚至提出撤、并、转等。这两种思想倾向严重阻碍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制约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针对这两种思想倾向,只有坚持“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民主与法治,实行依法治国的理论为指导,创新思想理念。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司法行政职能主要涵括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监改监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主要职能。普及法律宣传,旨在普遍提高法人和自然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法人和自然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社会法制化进程,推进民主与法治。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贯彻落实理论与实践的要求,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战略举措。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规定了人民调解的性质、组织形式、组织网络、调解人员的性质、调解程序、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及履行等,它在形式上是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其实质人民调解是社会民主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自选、自主、自治的民主与法治精神,体现了党和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监改监教从形式上表现为国家强制力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强制改造教育,实质仍是法制精神的反映。法律服务不仅是直接的具体的完善的法制教育形式,而且是依法治理重要的载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的贯彻落实。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及法定的受援人提供社会性法律帮助,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精神和民主精神。只有充分理解认识到司法行政系统职能的作用,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两种错误思想倾向,确立司法行政工作是促进民主与法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推动力量这样一种新的思想理念。

(二)充分认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主体地位。司法行政系统是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主体,司法行政每个同志都是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个体。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作用是司法行政系统及每个系统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不仅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依法治国战略的需要,也是司法行政工作赋予每个同志的职责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内存在的那种思想倾向源于自身存在的忽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主体观、职责观。我们要消除那种消极被动的、无所作为的观念,必须牢固树立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主体观念、职责观念,创新理念,并结合司法行政职责、职能及面临的实际工作现状,创新作为,努力从困难中、困惑中寻找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突破点、突破口,探索新亮点、新天地,找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起点、新平台,这样才能创造新业绩,创造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环境。司法行政工作只有这样不断地锲而不舍地去开拓,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地为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贯彻落实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系统内外存在的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最终取得党委、政府及社会的广泛认同和理解,才能形成履行职能的良好环境,司法行政职能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充分认识司法行政职能的社会性。从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职能、目的意义看,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这一性质决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必然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群体共同参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推动民主与法治,推动依法治国方略贯彻落实的功能作用,也就是说必须充分地组织、协调社会各群体的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民主与法治,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只有这样司法行政职能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凸现司法行政职能的社会性。因此我们要摒弃那种就司法行政而言司法行政的思想倾向,把司法行政系统孤立起来,断隔与外系统的联系,忽视外系统对本系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推动促进作用。这是系统外部对司法行政工作产生错误思想倾向的根源。因此,我们要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一些思考第2页

分认识司法行政职能的社会性,这是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理论要求,也是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实践要求。因此可见,要思考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首要的是解决认知问题。只有消除认知障碍,我们才能在坚持“十六大”精神指导下创新思维,为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根植思想基础,创造动力源。

二、根据民主与法治、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创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轨迹。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民主与法治,实施依法治国,这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根据,也是司法行政的实践目标。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创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轨迹,实现这一实践目标。

(一)围绕目标,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内容,促进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党的“十六大”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有效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完成时代赋予司法行政工作新目标,当前应紧紧依靠党委,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重点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系统内部各部门的相互联系和促进,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体功能的内在要求。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为其它各项职能发挥创造法律素质源体;依法治理不仅促进治理对象法律素质的提高,而且为其它职能的发挥提供物质动力资源;人民调解职能的发挥为其它职能发挥提供生命源泉;监改监教为其它职能发挥提供重要辅助;法律援助为其它职能提供民主与法治的精神力量。由此可见,司法行政系统内各职能部门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必须加强系统内各职能部门紧密协作、相互贯通,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功能。同时,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部门还必须与其它社会系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如法律援助工作必须与妇联、法院、民政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又如,公证工作与社会各个系统密不可分等。

2、司法行政系统与社会各系统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无论是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还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监改监教,都与社会各个部门有着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由此可见,司法行政系统由其职能社会性所决定,与其它各社会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因此,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应积极运用系统理论知识和其它相关理论知识,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广泛有效地组织社会各部门的积极参与,才能使司法行政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整体功能才能够凸现。

三、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创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保障功能,促进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人员、思想素质、技能结构千差万异,包括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也各不相同,人员紧缺,经费紧缺,装备落后状况普遍,要保障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引用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建立系统的目标考核管理奖惩机制和严格的制度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员、装备、经费保障状况,研究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过程中产生的新机遇、新挑战。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司法行政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来保证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服务。20xx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