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年省市两级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司法局*年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司法局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市司法局《*年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局长林庆辉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端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牵头负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股室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调解组织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落实常态化、针对性、精细化排查,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原则,对一般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各基层司法所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下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要求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每周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结合反诈宣传、疫情防控等与群众密切接触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以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月份以来,*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上报调解民间纠纷*宗,成功调解*宗,调解成功率*%,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市目前案件数量最多的矛盾纠纷类型为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坟墓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山林纠纷。各个乡镇的矛盾纠纷类型存在较大区别,例如*镇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多、案件复杂、金额大,调解难度高;西江镇由于企业较多,矛盾纠纷多与企业的合同、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关;大路边镇由于修建高速公路,矛盾纠纷多与征地、损害赔偿有关;星子镇、西岸镇由于人口多、民风民情等原因,矛盾纠纷繁杂,调解更需要结合人情。我们要求各基层调解组织要抓住本地的矛盾纠纷特点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及时录入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要做好解释工作,为群众引导依法处理的途径,重点防止发生“民转刑”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在各基层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点,做到行政复议案件当场受理,实现群众只跑一次。截止目前,我局处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宗,同期涨幅*%。
(二)做好重点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查看档案、走访了解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重点人员的去向、行为动态、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存在困难、与他人矛盾纠纷等。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对象。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线索,科学研判风险源、风险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整改时限等,及时化解处置,防止各类矛盾风险升级。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根据不同情况问题有针对性实施一人一策。对心理障碍比较严重的人员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进行危机干预,缓解压力、消除不良情绪,防止发生意外。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进行管控,采取最高的标准、最强的力量、最严的措施,确保“不脱管失控、不参与敏感案(事)件、不引发舆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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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的常态化、经常化,科学研判,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做好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后的培训工作,稳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
二是推进“驻所调解室”的建设,全力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