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惠民政策

惠农政策宣传广播稿a

全镇广大群众朋友们,根据省财政厅苏财发【2010】

8号以及亭财字【2010】

58号《关于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送政策下乡镇”活动。现将相关惠农政策播发如下:

第一部分:江苏省财政厅2010年财政惠民政策

一、财政惠农政策

1.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2010继续支持治淮、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按照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省财政新增投入重点支持沿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海堤达标工程、引江调水工程、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完成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为沿海开发提供水资源保障。

2.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010年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在继续支持现有19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根据财政部要求,通过竞争立项新增一批小农水重点县,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农村河道疏浚整治。2010年省财政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引导地方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23个县(市、区)给予奖励。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4.41亿元,支持40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十一五”期间解决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

5.扶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1)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0年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

-1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等良种补贴政策,根据农作物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按照水稻、棉花每亩15元、小麦、玉米、油菜每亩1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将补贴款直接发放给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2)农机具购臵补贴。安排农机具购臵补贴资金1.5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农民购买农机具实施财政补贴,重点补贴农作物生产环节急需的农业机械,同时围绕现代高效农业,扩大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等农业机械的补贴范围。

(3)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两项补贴的标准不变,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直补每亩补贴69元。

7.支持农民就业创业。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资金1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1.6亿元,支持农民就业创业。

8.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省财政安排省级脱贫攻坚奖补资金9亿元,安排扶贫小额贷款奖励贴息资金1亿元,用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程。

9.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安排专项资金2.2亿元。支持“一池三改”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户用沼气、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等农村清洁能源,其中,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

(2)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重点支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及综合利用。

-3

12.促进实现农民创收机制

2010年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投入2.5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2亿元),扶持180家农业龙头企业、5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个农产品交易市场。

13.支持加快区域性农业综合开发

(1)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计划投资2亿元,扶持我省26县丘陵山区开发。

(2)实施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安排省级财政投资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充分发挥我省黄河故道区域特色农业资源丰富和生态良好两大优势,着力加强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

(3)实施沿海滩涂开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滩涂围垦开发规划,全面启动沿海滩涂大规模围垦工程,2010-2012年计划围垦80万亩。积极推进已围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实施垦区配套12万亩。

(4)实施高沙土项目农业开发,省财政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五是实施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省财政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

14.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从2010年起,村级组织运转最低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由村均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转移支付。

15.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及时下达省级财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给予补贴。

16.落实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任务。2010年我省继

-5

22.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13%的财政补贴。

23.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

(1)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

(2)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3)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24.实施支持农业发展税收政策。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

-7

(4)实施就业收费优惠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免收涉及个体经营的各类登记费、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有: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督费、卫生质量监督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等。

26.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实施困难市县养老保险重点补助政策。建立养老保险困难市县重点补助机制,对财政转移支付县以及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重点补助且当年收支缺口较大、财力较弱的地区,采取省补助与地方工作实绩直接挂钩的补助办法进行奖补。

(2)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按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7月1日正常调整基本养老金。

(3)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省财政对全省涉农县(市、区)实行分档补助、重点倾斜的省补助政策。

(4)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①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0年,已消除绝对贫困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继续执行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

-9

(8)落实部分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调标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部分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调标政策。具体为:安排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提标经费8769万元,参战和涉核部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4996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经费450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提标补助2000万元。

(9)对市县发放工资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工资政策,2009年共下达35.71亿元。此外,对困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医疗保险、离退休费发放等也给予补助。

27.实施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省财政安排15800万元,按720元/年/人的标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经济薄弱地区向计划生育伤残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

28.落实医疗卫生惠民政策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从2008年起,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其中,省财政对46个经济薄弱地区一般居民的补助标准从5元、20元、25元、30元分别提高到20元、40元、50元、60元,对困难居民的标准从80元、100元分别提高到140元、170元。

(2)困难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建立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政府等多方负担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参保资金,妥善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参保资金

-11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市对亭湖区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的七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按省补助以后的缺口部分不超过50%的比例,结合市、区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其他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各地统筹解决。

(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发[2010]2号•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城市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盐财社[2010]14号•盐城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