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庄浪县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备、公正公开、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行政机关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营造“三个环境”、推行“勤政卡”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为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杜绝半公开、假公开,取信于民。

3、注重实效原则。立足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4、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公开内容

凡是运用行政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

㈠对外公开内容

⒈民政部门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⒉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罚款、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

⒊办理社会救济、城乡“低保”、军人接收安置、抚恤优待、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

⒋办理上述事项的过程、顺序等;

⒌办理上述某一事项的最长时限;

⒍办理上述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

⒎办事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

⒏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㈡对内公开内容:

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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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30日)。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接受县政府公开领导小组验收。

憙六、组织领导

憗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民政局长朱耿栋为组长、副局长王希有为副组长、杨志义、靳旭、靳福兰、王虎世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办公室,王虎世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