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履职尽责工作汇报材料
在省民政厅对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后,为有效推进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我局迅速召开班子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组建得力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氛围,为实现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改突出问题。前期,我们通过组织工作专班对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及窗口服务部门进行履职尽责督促指导,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网上公开意见箱、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排查和纠正问题,贯穿整个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始终。重点查找并解决群众观念淡化、责任意识不强、能力素质不高、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作风不实、法纪意识不强等问题。特别对违背中央八项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诺不践,心存侥幸碰底线、越红线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对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下狠手、出重拳、动真格,严查深纠、决不姑息。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来净化思想、提升素质、锤炼作风,树立耳边有警钟长鸣、言行有规矩方圆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做到不逾越纪律的底线,不触碰规矩的红线,用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改善服务民生。
(一)优化婚姻服务,强化民政窗口建设。婚姻登记中心是我们民政部门的主要对外服务窗口之一。今年来,我们坚持依法办证原则,确保工作流程规范化,窗口服务人性化,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社工服务等多项优质服务,得到了婚姻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年元至七月份,我区婚姻登记中心共办理结婚登记2015对、离婚登记611对、补领结婚证646对、补领离婚证49对、出具婚姻记录证明3547份。登记合格率达100%,档案入库率100%。收养登记做到依法收养,注重审核把关,共办理收养登记2例,收养合格率100%。定期向计生部门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信息,信息通报率达100%。
(二)规范城乡低保,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动态管理持续发力。城市低保核查主要围绕提高人户比和保障水平两个目标,重点解决一人一户享受低保、群体保、保障水平偏低这三类重点对象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低保申报审批程序,推行阳光低保,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7月,全区新增低保户46户共73人,提高保障标准45户8人,取消低保户796户,1658人。切实做到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推进城乡一体化。为做到保障标准准确,对象认定准确,补助水平提高,实施农村低保按类施保向按标施保转变。从今年3月份起,我区所有乡镇村全面推行按标施保工作,通过制定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联审联批等程序和环节,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计划从9月份起农村低保全部按新保障标准和新审核认定的对象发放。通过开展按标施保工作,保障对象更加精准,全区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240户,4386人降至1514户,3153人。补助水平明显提高,人年保障水平由102元提高到158元。为维护城乡低保一体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机制基本健全。全区乡镇、街办共建立10个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区、镇(街办)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一门受理工作专题调研,及时解决工作中有关的问题,及时处理居民群众各项诉求,目前已受理居民群众问题1097件,群众自办895件,转办202件,办结率达97%,满意率达98%。四是规范医疗救助,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慢性病门诊救助等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推行即时结算方式,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今年全区已实施医疗救助2144人,发放医疗救助金344.9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重大慢性病根据病种提供慢性病定额门诊救助由2014年的1008张增加到1325张,救助金额79.6万元。不断完善与医保局、新农合和财政局联审联批的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共受理85人,发放救助金额93.2万元。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认真落实履职尽责,着力转变工作作风。
(一)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我们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妥善处理督促检查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接受督促检查工作融入到民政各项工作中,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结合起来,与四项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民政重点工作、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措施、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民政各项工作与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互促互进、取得实效,让群众看到民政系统作风的真正转变。
(二)健全机制,提高效能。我们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廉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组织专班对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按照制度严格规范控制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和车辆运行开支。在公务接待中能做到一切从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按照区纪委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规定、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五项规定,规范民政资金管理,救助、优抚等各项民政资金全部以社会化形式公开发放。二是严肃纪律,加强约束。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议事规则、保密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区纪委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局机关干部人人签订拒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民政干部过廉洁年、文明年、平安年。三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干明白事、做清白人,主动支持区纪委监察局工作,接受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全局未发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休闲娱乐、公车私驾、高消费娱乐活动、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现象。四是严肃纪律,转变作风。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由分管机关领导带领局办公室、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局机关考勤进行抽查,并每月在全局例会上进行通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对上班吃早点、玩游戏、串岗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将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情况与年底考核奖惩挂钩;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推行微笑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打造了阳光民政形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查立改,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机关风清气正、勤政为民,以优良业绩向上级部门和社会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