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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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对县民政局近2年来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市局领导、县分管领导的意见,召开了县民政局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和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民政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2005年以来,县民政部门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大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扎实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肯定。
(一)社会救助方面。
1、灾害救助工作得到加强。该局能积极完善救灾预案,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紧急救援能力。今年6月份,蒋庵、徐集等乡镇遭受龙卷风袭击,民政局能迅速组织人员救助,发动群众自救,切实保障灾民的生产生活。去年以来,该局共接受救灾款479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1.9万人次,安排临时困难救济金16.8万元,救济特困户2400人次。
2、启动大病救助工程。今年上半年县民政局克服经费紧张难题,在全县第一次启动了大病救助工程。目前已为全县175名患白血病、尿毒症、癌症患者解决大病救助资金29.3万元。为进一步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治病难题,县民政局近两年拿出53万元,为全县3600多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住院医疗保险。
3、低保工作逐步完善。建立低保公开栏,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一一公开,把评议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不断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2005年,县民政局在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的同时,竭尽全力,争取省拨资金,采取低标准、广覆盖办法,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当年就落实农村低保7423户,计20614人,全年发放低保金600余万元,促进了农村的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落实城市低保对象累计15093人,农村低保对象累计65710人,共发放低保金739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同时,城乡低保资金统一财政打卡,兑现率100%,其做法得到了省、市的肯定。
4、加强特困群体救助保障。全面落实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特困户的认定程序,完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形式,确保救助粮款及时发放到位。2005开始,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也由现在的180元提高到200元,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5、落实五保供养政策。2005年县民政局以省政府实施农村五保“关爱工程”为契机,早谋化,早报告,争取省拨资金457万元和县配套资金119万元,对高沟等14所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去年11月下旬经省验收,得到很高的评价。
6、草危房改造工程。(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2005年,县民政局争取了577万元省补资金,对我县2218户草危房户实施了草危改造,并顺利通地了省政府的验收。
(二)社会福利事业。
1、福利企业长足发展。今年1—7月份经过帮办服务的天鸿汽车、凯利电工、耶力铜材、燕兴金属、长通电磁线厂等5个福利企业已全部办好手续,其中有4户已投入生产。5月份,全县15家福利企业年检,其中符合年检资格的14家仅用3天时间,全部通过申报年检。上半年15家福利企业产值达13亿元,新安置了近300名残疾人到福利企业就业,使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提高军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2、福利彩票销售情况。县局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为福利事业发展募集更多的福利基金。2005年共完成福彩销售300万元,比2004年增长126万元,增长幅度位居全市第一。截止9月底,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站点从去年的13个增加到现在的25个,福彩销售总额达498万元,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占年度任务360万元的138%,比去年同期增加292万元,增长幅度连续三个季度位居全市第一。
(三)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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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敬老院入住率低。敬老院虽然基本改造完成,居住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有些老人还是不愿意住敬老院。其主要原因:一是受到农村传统观念影响,有子女的老人不愿住,怕别人看不起。二是乡镇财政困难,资金不配套,很难保证敬老院正常运转。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镇财政投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经费短缺机构运转困难。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是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性质是自收自支,在编人员14人,办公室人员工资和城区所有彩票点机器的维护、维修都要靠福彩销售额1.5%来维持。资金上的缺口,难以调动办公室人员工作积极性,严重影响工作质量。福利彩票销售,对于地方财政来说,可以得到福彩销售总额9%的资金,从这一点上讲,福利彩票销售额增加,对地方财政贡献就越多。希望政府能够重视福彩发行工作,加大投入,加强引导。
(五)农村低保。我县低保资金来源分配是省财政负担90%,县财政负担10%。根据省有关精神,如果县里负担的越多,省下拨的资金就越多。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财政就这10%的配套资金都很难到位。建议县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托宽农村低保面,让更多人得到社会救助。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办法,努力争取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巩固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