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市委提出“四个三”的目标,民政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和提高。
一、关于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民政局机关编制21个(其中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2人离岗,驾驶员2人,1人在乡镇挂职任副乡长,1人在村挂职任第一书记,缺编1人;本科6人,大专13人,中专以上1人,40岁以上8人,30岁以上12人。
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44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7人,30岁以上19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24人,高中以上6人。
乡镇民政所现有专职民政干部37人,其中民政助理员17人,民政会计20人;本科文化程度1人,大专19人,高中17人;年龄在50岁以上2人,40岁以上23人,30岁以上12人。
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现状来看,总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缺编现象严重。
二、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
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735人(其中在册1307人,应保尽保428人),在院集中供养385人,集中供养率为21.6%,年人均供养标准为2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360人,年人均供养标准为1500元。现有17所农村敬老院,大部分房屋陈旧,条件简陋,有的已成危房,很不安全。按照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2009年我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加床位29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0%,到2012年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在院集中供养人员将达872人。因此,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
为确保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目标的实现:
一是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敬老院建设任务,到2012年全市敬老院床位数达996张。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对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安全,使所有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得到改观,供养人数、供养标准逐步提高。
二是多方筹资,加快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认养、认捐、认建。除积极争取省民生工程资金外,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募集公益金,并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厂房和其他房产,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建设,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
三是将五保老人的基本供养标准、敬老院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办公经费等逐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敬老院经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以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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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二、破解难题,加快发展。鉴于目前形势和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快老年事业发展。一是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二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投入,加快老年公寓建设步伐,满足社会养老需求;三是依托社区开展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空巢老人、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问题;四是积极倡导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扶持。
第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好儿子、好媳妇”评选活动、树立“养老、敬老、助老、孝老”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养老、敬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对不敬不孝的子女进行教育,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损害老人合法权益等及时进行调解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打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养老、敬老、助老、孝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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