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加强两烟生产经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两烟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假、私、非卷烟和非法收购、贩运烟叶等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消费者和广大烟农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切实维护年两烟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烟叶收购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叶收购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烟叶收购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要充分考虑今年伏旱对烟叶生产造成的影响,认真分析烟叶收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加予解决,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和全州烟叶收购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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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依法经营,有效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卷烟经营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按统一零售价销售卷烟。所有卷烟经营户必须守法经营,严禁销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烟和非渠道进货卷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经营户和消费者有责任自觉抵制和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
五、严明奖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各级烟草、公安、工商、技术监督、交通、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公安边防、驻文部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加大对烟叶收购违法活动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检举、揭发、协助查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守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卷烟零售户和广大烟农守法诚信意识,自觉抵制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