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经验交流材料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狠抓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跨越,低保工作步入了应保尽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发展轨道。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到3.3万人,年发低保金4200多万元。我市2009年的城乡低保年度复查、农村困难群众“洁净生活”日用品救助等工作受到省厅表彰,陆城街道及清江社区、湾市村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管理典型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苦练内功,着力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我们积极主动争取协调,在全市形成党政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低保工作机制,凝聚了力量,推动了工作,提高了水平。

(一)善用推力。我们紧紧依靠、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有效推进了工作进程。一是健全工作机构。2005年我市成立最低生活保障局,2007年明确为副科级,编制增加到6人。采取“购买服务,以钱养事”方式,聘用了14名乡镇低保工作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在各村(居)设立了低保工作站,以财政补贴方式配备了低保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低保工作机构和网络体系。二是落实专项经费。市财政严格按3%将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2009年达到百万元。三是改善办公条件。我们筹资近百万元,新建了100多平方米的低保服务大厅,配备了电脑、电子显示屏、复印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投资近40万元,为乡镇街道和社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保证了工作需要。

(二)巧借外力一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积极主动他们以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推动了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二是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推动作用,在宜都电台、电视台举办专栏专题节目,宣传低保政策,报道工作动态。编印政策汇编、申报审批流程图、工作专报上万份,下发到乡镇、村,让群众熟悉政策、了解申报程序。

(三)激发内力一是规范集体评审制度。全市统一规定村(居)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由村(居)书记或主任担任,乡镇的由乡镇长担任,保证评议权威性和准确性。二是推行评议听证制度。新增低保对象必须向村(居)民主评议会议陈述申请理由并接受质询。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新增低保入户调查率要做到“家家到,户户落,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出现偏差追究责任。

二、严格程序,确保低保过程结果公正高效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强化日常监管。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申报、审批、资金管理发放、对象排查清理及整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强化了工作监督。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对低保工作运作程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今年,我们在市乡村三级聘请了160名社会救助工作义务监督员,常年监督工作。

3、人大执法监督。今年,将低保工作列为人大执法检查范围,对市乡两级低保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对象管理情况以及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办,有力推动了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人大代表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4、加强专项督查。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对城乡低保工作审批、排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社区、乡镇等相关部门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检查,使低保工作走上了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