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1~5月份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2010年1~5月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民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抓住重点,兼顾全面,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局精诚团结,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镇低保。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在规范管理方面做文章。1-5月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973万元,落实区财政配套资金42.6万元,共新增65户,162人,取消146户,365人,累计为5947户12677人发放低保金844.5万元,月人均补差为129.4元。

(二)农村低保。我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250户,2163人,1-5月累计为6150户10615人次保障对象发放低保金67.36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51.7元。

(三)救灾救济。1-5月份我局共下拨救灾资金30万余元,发放救灾大米3吨,棉衣200件,棉被200床,较好地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严格按照《xx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共3324人参合,到目前止,共发放大病救助款35万余元。

(五)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通过对农村五保对象的重新申报审批,确定全区五保供养对象165人,集中供养人员年人均达到2800元,分散供养人员年人均达到1200元,五保供养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按季发放到位。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健全敬老院财务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顺利完成省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雨母山敬老院检查验收工作。

(六)救助管理。坚决遵循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及时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各项救助服务。今年1-5月份累计救助46人次,其中精神病人及危重病人7人,肢体残疾人员13人。为6人实施了现场救助,为20人次提供医疗救治,发放临时救助金1万余元。

(七)廉租房补贴发放。动态掌握保障对象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纳入保障范围,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核实退出,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优抚安置工作

(一)优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今年上半年已发放抚恤事业费105万余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万余元。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效得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涉军群体的维稳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区未发生涉军群体进市、赴省、上京越级集体上访事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退伍安置工作。今年,接收退役士兵210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9人,城镇退役士兵181人),通过做工作,已转出134人,已办自谋职业4人,仍需我区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43人。

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一)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热心为老年人服务。按照市局要求,严把年龄关,不违规操作,1—5月份共办理65周岁以上《xx省老年人优待证》560本,及时发放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金,并对90—99岁高龄老人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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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做好防大灾、救大灾的准备,开展慈善募捐等活动筹措资金,妥善解决好受灾特困群众生活

3、重点抓好涉军、社会救助群体的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4、加大争资跑项力度,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