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学习公正司法保民生的心得体会
兴义市人民法院捧乍法庭陈海元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要维护人民权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如何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的精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是摆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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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甘为人民的孺子牛;要有便民利民的作风,说话办事多为百姓想细一些,想深一些。要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倾听其诉求,把道理讲透彻、把法理讲明白、把矛盾化解彻底;要热心为群众办好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送给百姓。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以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强化服务民生的司法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摸清群众对法院工作真实的、具体的期待,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切实解决问题、实现群众期盼的服务民生举措。要继续总结和完善长期积累的就地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心中。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追求更加和谐的司法效果。民生司法,绝不是一句赶时髦的口号,而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使命。各级人民法院要增强民生司法的使命感,按照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承诺。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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