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调查前的感受
——李婷梁利珍
我们对参加这次民政调查的社会实践活动感到非常的荣幸,从培训的那天起,我们了解了这次社会实践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感到了这次任务的艰巨和挑战。因此我们很期待这次民政调查的开展。
经过了一天的培训,我们对调查的项目,调查的相关信息,调查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有助于我们顺利的开展各项民政调查。在调查前,我们都非常期待下乡去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实事求是的记录他们的信息,不做假不虚报。同时我们也考虑了许多我们在调查时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比如:村民们是否乐意接受我们的调查,村委会的干部是否乐意为我们带路等等可能发生的意外。出发前,时不时收到有关各项调查注意的信息,心里特别紧张,怕自己不能很好的胜任这次民政对象普查工作。我们希望在外来二十来天的普查工作中不仅能够完成普查任务,而且能在这次普查当中学到更多的东西,更好地与社会接轨。
第二篇:实习前的感受2013-1-19的感受
今天,我妈给我问了我老姨夫我想去他家那边跟他的六叔去学习扎针,可是好像我真的不该走这一行,因为我没有地方去实习,他们要我去旅店住,可是旅店我比谁都了解那是个什么地方,但我还是想去实习,无论有多累,学到东西才是真的,《累》不要紧,我要学东西,如果我不对自己狠点,那以后我就得更加吃苦。所以我选择现在吃苦,现在苦点累点我不怕,可是我感觉我不该走这条路,这条路太难了,想进医院那就是难上加难,看来我必须找另一条出路了,我到底对什么感兴趣呢。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对医学感兴趣可是学不好啊。我自己都一身的病,而且家里人有都不同意,唉,我都迷茫了。我该怎么办啊,不知道啊,真愁人。无论我现在怎么样,我都会在选择一条出路的,我还是坚信“年轻人就该出去闯一闯”。晚安。
第三篇:民政调查报告关于县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讨论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4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深入××乡镇养老院、社会福利院、县光荣院及县民政局等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座谈等方式对县民政局2011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民政局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深入实施“五个民政建设年”,进一步夯实我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信息网络化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机关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机制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二是按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为城乡低收入人群提供生活保障。2011年至今年4月份,累计发放保障金2524.31万元。2011年,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全区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全县有五保户1049人,集中供养417人。2011年至今年4月份,累计发放供养金287.29万元。2011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加强敬老院、五保
村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筹措资金,完善配套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五是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妥善解决灾民生活。2011年以来,共发放救灾款物折计691.54万元。
2、圆满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县13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并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支书和主任业务培训工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2011年,被评为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村(社区)民主管理工作。
3、优抚双拥安臵等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生活补助经费得到落实,并根据相关政策,及时提高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认真落实退伍安臵工作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臵了我县的退役士兵。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我县2011年首次获得“全区双拥模范县”称号做了大量的工作。
4、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着力抓好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完善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二是婚姻登记工作扎实推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2011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三是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2011年3月启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收养登记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四是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2011年以来,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48人45.1万元。
5、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2011年以来,共发放补助金85.24万元。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以“敬
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宗旨,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和法律宣传活动,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被评为“区老龄工作先进县”。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履行办理代表建议法定职责。在办理代表建议和开展各项民政工作过程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11年来,县民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复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低保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目前实行的按家庭人均收入来确定低保申请资格的规定,不完全符合当前实际情况,低保工作的社会救助作用受到一定的影响。部分因病、因灾、因残、因学等特殊事项致贫群众按照目前的低收入认定标准,无法享受低保,被排除在低保政策覆盖之外。二是对低保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核存在不少困难,影响对低保对象的准确确定,恶意骗保现象也时有发生。三是少数人员对低保认识还存在误区,把低保作为化解矛盾的“万金油”,用低保缓解矛盾,违背了低保政策。有的把低保当“铁饭碗”,生活条件好转后没有及时退出。如,存在少数低保户有车有两套房,家庭收入明显超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象。
(二)敬老院、五保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敬老院、五保村虽已初具规模,但院内基础设施、配套的生活设施、管理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敬老院、五保村的入住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全县有敬老院14个,五保村36个,其中入住率达80%的个,入住率50%以下的个,入住率普遍较低。
二是管理人员普遍偏少,工资待遇偏低。目前,全县14个敬老院、36个五保村共有管理人员18人,除×××泉敬老院有2名管理人员以外,其他敬老院都只有1名管理人员,而36个五保村中只有3个五保村有管理员,其他的都是集中供养人员自我管理。三是受护理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一些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症患者,虽然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由于没有相应的医疗护理条件,无法住进敬老院、五保村。四是个别敬老院存在安全隐患。如,××镇敬老院内有一个池塘,池塘周围没有硬化,也没有防护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社会救助力度不够。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低保覆盖面不够宽、标准偏低,五保供养标准偏低,现行的标准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农村大病救助、临时救助额度4000元,城镇大病救助、临时救助额度5000元,对真正患有大病的人只是杯水车薪,社会救助的作用非常有限。
(四)一些民政项目建设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由于一些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比较慢、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导致这些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建设。
(五)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形势的发展,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这对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民政干部队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人员编制偏少的现状,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适应能力。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要
不断创造条件,积极适应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要求,积极构建大民政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一方面,让群众对低保政策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低保。二是要严格低保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强化低保复查复核制度,加强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三是要严把监管关,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骗取低保等行为,防止低保资金流失。四是要强化低保清理核查。坚持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和劝退已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五是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于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六是要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对有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支持,使其尽快走出低保行列。七是积极探索准确的家庭收入核实机制。完善城乡低保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严把入口关和审核关。八是加强调研,积极反映我县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更好的政策和更多的资金促进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不断增强我县综合保障能力,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进一步加大对因病致贫家庭和求学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使之维持基本生活和不致因困辍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及五保供养标准。
(四)要进一步加强敬老院、五保村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动员符合入院、入村条件的五保老人、特困群体入院、入村。进
一步加强敬老院、五保村居住环境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集中办院等方式,将入住率低的五保村入住人员集中供养,充分利用供养资源,提高供供养水平。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促进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快民政项目建设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民政局创建自治区示范光荣院,按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创建和培育示范光荣院的通知》要求,县财政配套相应建设资金,以便该项目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六)要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工作量配齐工作人员,要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县乡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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