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件学习心得

二、加强保险司法案件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公司要高度重视保险司法案件管理工作,将案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作为公司合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归口管理、逐级负责的案件管理机制,省级分公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报送联系人,并畅通信息渠道。司法案件发生后,各公司要及时跟踪督办,第一时间掌握案件办理进展,加强对案件的统计分析,防范案件风险。

各省级分公司要将保监会81号文及本通知在辖内逐级转发,尤其对基层机构要加大宣导力度,统一识别标准,正确理解掌握,确保保监会的司法案件报告制度和有关政策在各级机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5.案件统计与分析。各公司应加强对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应全面掌握系统内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案件特点、产生原因、案件处置情况等,通过案件分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管控漏洞,并对加强内控管理、案件管理、维护客户权益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6.内部培训机制。各公司应加强对案件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应提高各级机构负责人的政策法规解读能力、重大案件处理能力;提高部门负责人的案件分类处理能力、新闻危机应对能力;提高具体经办人员的案件综合分析能力、一般案件处理能力。

7.警示教育制度。各公司应定期对本系统案件进行梳理,通过专题培训、案件通报、案例汇编、制作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增强本系统各类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案件警惕性。各公司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其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探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警示保险犯罪后果与危害,防止业外人员利用保险从事有关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