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文章标题: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同志们:

民间俗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法治社会,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对权利人来说,乃是人民法院应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裁判义务,将写在裁判文书上的权利转变为现实中的权利,因此,从严格意义来说“还债于民,兑现白条”就是执行法官的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权利人的权利仅仅是停留在法律文书上,就是“法律白条”。我们常常说: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而现实中,困扰法院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执行难。执行工作上不去,人民法院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程序没有完成,权利人的权利没有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就强烈。今天,在这里我给诸位演讲的题目是:还债于民,兑现白条——执行法官的神圣使命。

演讲者定位于“还债于民,兑现白条”的执行法官与共和国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一样,有着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而不是普通的公务人员,理应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和国家的栋梁之才。孩提时代我曾羡慕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进出法学殿堂,长大后,我便成了你–一名“共和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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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院执行局长此以往的执行必定优化全县的执法环境。这不仅是执行工作的最终目标,也正是党委、政府及社会所有公民的希望所在,民心所在。我院全体执行法官正为此不懈努力,积极奋斗着,他们将努力开创歙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为饱满的热情,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年经天,若逐鹿中原,此间无限情和怨,与谁清算。”

“还债于民,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