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一)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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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春天刚刚拉开序幕,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展开。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的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引检察工作,使新时期检察工作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客观要求相适应。多年来,通过开展“三讲”教育、集中教育整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专项整改等一系列活动,有力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但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各种错误的执法观念以及现实存在的人情、关系、金钱等问题仍在作崇,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仍然存在,要解决好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必须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好权从何来、用到哪去,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

时代呼唤法治,社会需要法治,人心盼望法治。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洗礼,广大检察官的执法理念将进一步端正,政治责任感将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从而更好履行职责,完成党和人民赋于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