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学习制度

为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民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民政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二、切实加强对学习的规范化管理。年初要有学习安排,年底要有总结考核,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参加学习的同志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按照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年12次。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七、建立学习考勤和记录制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会议有记录、学习有笔记、讨论有提纲。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八、加强对学习情况的通报、检查和考核。认真做好学习的检查、考核和服务工作,要把对理论、业务学习的检查和考核情况,作为考评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规定同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