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竞职演讲稿 竞争的岗位演讲稿
在此,首先感谢厅党委、厅政治部给我这次竞争的机会。
我叫梁俊友,1965年1月出生,1983年11月应征入伍,1985年9月考取沈阳炮兵学院,学习地面炮兵指挥专业,1987年7月军校毕业,历任学员班长、排长、代理连长、代理指导员、组织干事等职,1995年7月转业到省司法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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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认为,作为一名业务处室的领导,要担当起岗位职责,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足够的专业知识;二是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三是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而我则已经基本具备担任所竞争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首先,在业务方面。1988年初,也就是我从军校毕业半年后,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我参加了云南省高等教育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三年的学习内容,我只用了二年半的时间,就完成了自考的全部课程;1997年9月,我又参加了中央党校政法专业本科班的函授学习,1999年底完成学业。1992年8月,还在部队服役的我,参加了第四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以二百六十四分的成绩,一举取得律师资格。现在,本人已经取得了所有由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考试、考核授予的法律服务方面的资格,这些资格是: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涉外公证员资格、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在省厅机关中,同时拥有这四个法律资格的只有两至三个人,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位。我是一个半路出家者,这些文凭和资格的取得,不仅详实地记录了我寻求知识的足迹,也表明了我有资格、有能力担当起竞争岗位的业务工作。
第二,在理论水平与文字功底上。我认为,理论水平与文字功底是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大小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尺码;文凭、资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一个人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但文凭、资格并不代表或等于一个人的能力,只有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被实践所证实,那才是真正的能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到司法厅工作的五年间,我在边工作、边熟悉业务、边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习的同时,还抽出时间撰写了一些文章,《公证与审判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比较》、《依法行政,难在哪里。》、《发展中的云南公证》、《公证大走笔》等十数篇(条、幅)公证理论文章、公证宣传文章或杂文、消息、信息、图片等,先后在《中国司法》、原《中国律师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其中,一万多字的《公证大走笔》全面系统地宣传、介绍了公证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法律效力等,被一省级报纸以一个整版进行了刊登。几年来,不论是公管处还是公证员协会,只要有重大活动或重大工作事项,我都是主要执笔人之一,撰写的材料,受到领导及基层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