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会上的讲话
一、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事关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充分认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政管理贯穿于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编制和执行预算的全过程,是财政部门的日常工作。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近些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和加强财政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要求相比,与我们自己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的愿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财政法制体系有待完善,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编制较粗,预算执行迟缓,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亟待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仍需加快,一些管理干部素质与新形势要求还不相适应等。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都要通过一件件具体的工作去体现、去落实。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财政管理的客观规律,遵照财政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把握加强管理的方向和途径。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科学化精细化是有机的整体,科学化是精细化的前提,精细化是在科学化的指导下,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把科学管理要求落实到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管理人员。通俗地讲,科学化就是要“抬头看路”,明确方向、目标并选择有效的路径。精细化,就是要“埋头拉车”,一步一个脚印地按照科学的方向和路径前进。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客观上要求财政管理必须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制定实施财政政策、编制和执行预算,都要符合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科学发展观讲求质量和效益,财政管理要体现绩效的要求,就要做到科学精细。财政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处在收入分配和资金供求矛盾的焦点上。财政管理既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既有政策的研究制定和预算的编制,也有政策的贯彻实施和预算的执行,要求很高。这些特点都决定了必须实行科学精细管理,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管理和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车轮,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管理水平上的差距比技术上的差距更大,要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方式,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这些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政府公共管理。我们在财政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需要通过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来逐步缩小。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符合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当代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相互促进,不断发展。20世纪初,泰罗等人倡导科学管理,强调标准管理和管理流程控制。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出现的行为科学理论,主张通过多种方式激励人的积极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科学管理理论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强调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适应管理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在吸收传统管理经验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论的基础上,我国也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如有的理论认为细节决定成败,1%的疏忽可能导致100%的失败,成功来源于细节的积累。还有的理论认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注重过程控制,体现于每一个管理环节,在持续改进中达到最优效果;注重绩效考核,明确责任,有奖有罚;注重成本管理,追求低成本、高效益。现代政府管理理论也认为,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之间不存在本质区别,企业管理中要求的绩效管理、质量管理、目标管理、成本管理、结果控制等,公共管理都适用。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符合现代管理理论的要求。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首先,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财政是政府行为的反映。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以及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创新的不断深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尤为迫切,需要财政管理更加科学精细。第二,要适应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6.13万亿元,是1993年的14.1倍;全国财政支出达到6.26万亿元,是1993年的13.5倍。日益庞大的财政收支规模,对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效果考核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各方面都希望预算更加细化,透明度更高。只有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工作也会比较主动。第三,要适应财政分配领域和服务对象发生变化的要求。近年来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不断出台,特别是财政支持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政策越来越多,财政部门的服务对象由过去主要面向部门和企业,扩展到现在面向全社会、面向千家万户;由主要涉及经济领域扩展到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财政服务的对象和层级明显增加,社会各界也更加关注,迫切需要财政工作更加细致有效。第四,要适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实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也有利于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升财政部门的形象。
(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财政管理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监督,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保障财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现代财政管理观念。一是全局观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自觉服从、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法治观念。将依法理财作为财政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完善财政立法,加强财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执法考核,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创新观念。坚持从时代要求和财政发展需要出发,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促进财政发展。四是效率观念。切实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以尽可能少的投入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五是服务观念。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水平,做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强化财政管理。六是责任观念。财政干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增强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工作,干事创业。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这六个观念是构成现代财政管理观念的有机整体,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无论是决策的形成、目标的确立、措施的选择还是财政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都应当按照六个观念的要求,进行全面权衡和综合判断,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三)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现代财政管理观念,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突出依法理财。国家法律法规是财政管理的依据。财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真正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
二是注重流程设计。合理的管理流程,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均依流程运行。在流程设计中要做到目标明确、环节清晰,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环环相扣的有机链条,努力实现各环节间的“无缝衔接”,有机配合,信息共享,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即提高效率又减少差错。
三是完善岗责体系。有岗必须有责、权责必须对等,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在优化流程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岗责体系,从机制上保证权责一致,促进责任落实。要根据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的职能和流程运转环节,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界定岗位职责,确定工作衔接的节点和程序,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包括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业务流程、工作质量、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要素的具体岗位工作规范,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岗位职责,熟悉本职业务,确保严格按照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保障。要根据岗责体系的要求,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绩效考核,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成效,体现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上来。
五是健全配套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要将工作中采取的有效做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方式稳定下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在执行好已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努力做到反映财政工作规律,符合财政工作实际,可操作、可检查。
六是运用科技手段。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财政管理各环节畅通、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任务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循序渐进,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着眼长远,更要立足当前,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形势,确立不同时期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要以预算法修订和提升税收法律级次为突破口,着力完善财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订预算法,着重对一些亟待解决且管理制度基本成熟的问题进行修订明确。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立法进程。
(二)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政府性基金虽已单列基金预算管理,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土地出让等收入未纳入进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刚开始试点,还不够完善。政府各类收入反映政府以行政权力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集中社会资源的规模和份额,都应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在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形成有机衔接、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三)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紧紧抓住预算编制这个“龙头”,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机制和流程,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要做到科学、严谨、细致、准确。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逐步实现“一上”预算编制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和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基本支出预算要如实准确地反映预算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类型等基础数据及变化情况。项目支出预算在“一上”时要有明确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保证项目可执行,且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大幅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继续推进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工作,使项目预算做到实、细、准。
二是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统筹使用。部门结余资金规模过大,是目前预算管理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要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如基本支出结余原则上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批准的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之间不能挪用,不得用于自行提高经费开支标准。有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的部门,在申报下年预算时,应将净结余资金全部作为该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的首要来源,统筹用于该部门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净结余资金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库。建立部门消化累计结余资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累计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的部门,财政部门允许其在不违反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动用部分净结余资金解决应由财政负担的该部门历史遗留问题支出。对累计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的部门,财政部门在下达“一下”控制数时,视该部门结余资金增长情况,适当减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增幅或压缩该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三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更新和报废标准,以制定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为抓手,建立分层次的配置标准体系,推动行业特点突出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专用资金配置标准,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标准体系和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充分考虑部门占有的资产及其收益情况。切实加强新增资产配置专项审核和资产收益管理,实现资产配置管理和处置管理的有效衔接。
四是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一些地方特别是县级财政预算编制不完整,收支预算数往往只有决算数的一半,严重影响了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也不利于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对按规定应列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和资金,要全部编报部门预算。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预算执行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在完善税收收入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正税清费”原则,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规范完善非税收入体系,依法征收。2011年前将在预算外管理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彻底取消预算外资金。全面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取消执收单位过渡性账户。依法健全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是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部门是预算支出执行的责任主体。各级财政的部门预算管理机制要把督促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日常工作重点,与部门一起强化预算执行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定期对部门进行考评通报。将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把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避免“两张皮”。各级财政的国库管理机构要按照预算确定的具体项目执行,并及时向部门预算管理机构反馈执行的相关信息。
三是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完善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准确把握财政支出走势。加强用款计划管理,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基本支出用款计划,依据部门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完善项目支出资金预拨制度,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可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批准部门预算前,按当年项目预算“一下”控制数的一定比例预拨项目支出资金,促进项目支出进度均衡化。正确处理好加快支出进度与科学调度库款的关系,保障支付需要,科学规范调度库款,防止出现“要么执行缓慢、要么超量预拨”的现象。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年初全国人大批准财政预算后,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除与预算执行挂钩的项目等特殊情况外,应在第二季度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除有特殊管理需要外,应在第三季度末之前下达60%以上。省级财政应当比照中央财政的下达比例和进度,结合本地实际和管理需要,确定对下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初和各季度的预算到位率,并逐年提高到位比例,确保基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能够及时执行预算。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中央财政力争在3至5年内将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地方财政对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也要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是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加快完善相关机制和指标体系,选择有关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规范管理办法,研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编制预算中。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五)加强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障财政职能作用发挥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重大支出项目评审以及政策调研等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专项支出的过程监控。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向人大报送预算的范围。逐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细化到所有“款”级科目。对其他支出也要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列示到“款”。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防止“屡审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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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研。研究2010年工作思路。主要围绕财政工作如何科学化精细化,研究实际情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寻找财政职能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工作点子越多,财政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越充分,财政对社会的贡献就越大。点子从何而来。学习理论,熟悉实际,吸收借鉴,独立思考,善于捕捉。
4、考核。对照年初目标,办公室牵头做好考核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