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范文
2016年,全州民政工作要全面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保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相关社会治理、加强复退军人困难帮扶和双拥创建、强化专项社会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完成城乡低保提标任务。切实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程序,稳步推进“两线合一、减量提标”工作,按时完成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任务,全州农村低保人均年保障标准提高18%,达到3076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10%,达到497元。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核查工作。(责任领导:杜流祥、张廷华,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
(二)继续规范敬老院管理,提高农村敬老院床位使用率。继续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大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和床位利用率,确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45%以上、床位利用率达80%、敬老院法人登记率不低于85%,继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居民年平均生活水平。(责任领导:杜流祥、张廷华,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
(三)开展“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兜底扶贫试点工作。选择**县作为我州开展“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兜底扶贫试点工作县,全面配合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确保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解决**县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及治病困难,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治疗疾病,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逐年增加医疗救助金的投入,确保全面实现小康后,农村脱贫人口不因病返贫。(责任领导:杜流祥、张廷华,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
(四)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急难工作的通知》,有效开展急难救助,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悲剧事件发生。乡镇对县每周一报、县对州每半月一报、州对省每月一报,没有急难案例零报告。(责任领导:杜流祥、张廷华,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
(五)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负责牵头制定制定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指导各县(市、试验区)制订完善医疗救助方案,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重点救助人群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住院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修订并完善我州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三是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启动《**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城乡低保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乡级人民政府具体责任,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试验区)、乡(镇、街道)实行问责。(责任领导:杜流祥、张廷华,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及时有效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按程序及时报送灾情信息,指导各地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确保灾区灾民基本生活。(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七)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机制。一是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在省级出台《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规程》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出台州级相应的规程和办法。(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八)实施救助,确保灾民生活。一是指导各县(市、试验区)开展好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二是指导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三是指导开展灾害过渡性救助工作。四是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配合实施减灾安居工程。(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九)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一是加大与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承保公司的协调力度,全面推进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顺利开展,2016年投入550万元为66.6万农户提供每户不低于10000元的基本农房灾害保险。二是建立民政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席会议制度。三是着力规范理赔服务和提高群众自愿参保率,各县(市、试验区)农户自愿投保率达到10%以上,配合开展建立自然灾害相关保险制度工作。(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十)加强减灾机制体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减灾机构,推动未成立减灾中心的县(市)成立减灾中心。二是配备减灾中心工作人员。充实州级减灾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并切实开展工作;推动县(市)减灾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三是指导县级减灾中心开展工作。(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十一)充分发挥减灾委职能作用。一是发挥各级减灾委设在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二是牵头编制和启动实施“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三是配合推进省部合作方案的组织实施。(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十二)夯实救灾基础,全面提升救灾能力。一是组织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救灾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州级救灾储备库、**县和册亨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争取完成**县救灾储备库建设、晴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动工。三是采购州级救灾物资:棉被5000床,棉衣3000件,救灾帐篷300顶,救灾粮50吨。(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十三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工作。一是每个县(市、试验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至3个。二是每个县(市、试验区)创建1至3个城乡应急避难场所。(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十四)积极发挥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一是对2016年重特大灾害进行评估;二是对**县、册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调研。(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十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减灾工作氛围。开展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救灾科)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十六)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完善现有养老床位功能。协调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工作,具体明确德心园与博爱医院开展医养融合试点工作,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破解养老机构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的难题。巩固完善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设施,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条件及“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出台进一步加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实施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责任领导:李开斌,责任单位:社会福利科)
(十七)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抓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实施“明天计划”。(责任领导:李开斌,责任单位:社会福利科)
(十八)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继续落实对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加强精神病人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助康工程”、“福音工程”和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责任领导:李开斌,责任单位:社会福利科)
三、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十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我州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二是开展同步小康“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创建工作,指导**、普安、晴隆三县和谐社区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争取1-2个县通过省的评估验收。三是继续做好已达标县市社区巩固和提升工作,提高社区服务站的使用率,杜绝只建不用现象。四是抓好**市、**县试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五是开展社区协商工作。确定2个试点县(**、**)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建立规范、完善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责任领导:李开斌,责任单位:基政科)
(二十)依法指导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启动宣传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搞好业务培训。二是指导各县(市、试验区)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提高海选率。三是做好信访工作和加强换届纪律。四是规范村级村务管理,对县(市、试验区)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调研。五是强化村级换届政策引领和组织引导,规范村(居)委会选举流程和选举办法,深入基层做好督查指导,确保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责任领导:李开斌,责任单位:基政科)
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一)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脱钩试点,完善配套政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继续推进政府及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好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责任领导:李定益,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十二)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做好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责任领导:李定益,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十三)提高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应用,夯实社会组织信息数据支撑基础,建立信息公开、跟踪服务、动态监管、社会评估等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全面实现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建设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责任领导:李定益,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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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十六)继续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局领导干部包片联系县(市、试验区)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完善依法逐级走访反映诉求机制。继续畅通完善网上信访受理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复。继续推动信访积案化解,落实越级非正常上访属地稳控负责制。(责任领导:杜流祥,责任单位:信访应急办)
(四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大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力度,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和责任内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实落细。制定《**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廉洁从政意识。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积极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完善和落实行政层级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常态。(责任领导:詹丹志、龙洪选及各党组成员,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
(四十八)加强各项综合目标。一是抓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以创建“文明单位”、建设“和谐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加强单位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民政系统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二是抓好反邪教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反邪教工作的宣传教育,签订拒绝邪教承诺书,提高干部职工的防邪意识,确保单位不发生涉邪事件。三是抓好人口计生工作。重点抓好党建扶贫点计生困难户的帮扶,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开展婚姻登记,加强对租房人员的计生证明检查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