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司法所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司法局副局长李建明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窗口和平台,也是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事关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事关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课题。为此,近期我带领机关相关股室人员对我县司法所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如何开展今后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一、我县司法所建设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建立司法所14个,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专项编制8人,兼职6人(民政、团委、企管、统计、政法、妇联兼任)。近年来,我们抓住中央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重大机遇,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事关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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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来履行职能情况

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我县司法所共承担着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办理法律援助,完成基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等职能。近年来,我县司法所在人员较少,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积极履行职能,有力地维护了全县乡村的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仅2008年,全县司法所工作就指导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20件,调处重大民间纠纷382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7起,涉及535人,防止民转刑15起。开展法制宣传75人次,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37人,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41项,完成当地政府交办工作37项。

(四)基础设施及办公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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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行职能的能力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所队伍,是加强司法所建设、拓宽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必须建立完善司法所人员教育培训的长效科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育培训制度。要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县局每年要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要严把“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畅通“出口”,定期考核,

-7人员津贴待遇,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树立司法所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