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全年工作总结

2013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重点,以“厅市合作”为主抓手,不断推进民政城乡事业一体化进程,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不断探索创新,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圆满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2个,累计建成271个;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主体工程顺利结顶;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330张。加快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布点,实现主城区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其中信安、府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营。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12家,总床位14820张。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5.47%、100%。二是公办福利机构运营机制有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建立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原市福利院以“公建民营”形式建立“天颐老人之家”,进一步创新衢州市养老服务投资多元化、营运市场化、合作多元化之路,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三是养老休闲产业基地建设有新突破。围绕厅市合作共建养老休闲产业基地建设的目标,建设常山县浙江赛得健康产业园、开化县颐养乐园等项目,成为集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养老休闲综合体项目。积极谋划市本级西区老年公寓项目、柯城区石梁镇休闲养老综合体、龙游县健康养老运动休闲产业项目、江山市青龙湖生态养老养生基地、开化县七星养老休闲中心项目等一批养老休闲产业基地。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有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目标和举措,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各县(市、区)也分别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今年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1129名,家庭护理人员15252名。市福利院以打造“亲情家园”为品牌,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爱心时间银行”,设立“心理疏导室”,为全院253名老人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园。五是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有新突破。江山市探索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所有村(社区)都配有一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月为城乡孤儿分别发1000元、600元生活费。启动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发挥市儿童福利院作为省级“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为60名孤残儿童完成康复训练。依法办理社会弃婴收养登记共78名。

二、加强资源整合,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水平实现新提高

建立健全以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等为专项救助、以慈善福彩救助为补充的新型救助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走访各类困难群众13万户22万人,梳理各类致贫原因和诉求,形成帮困救助对策建议,以市“两办”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帮困救助工作的意见》,。按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开展低保调标,2013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480元、332元,增幅分别达到13.21%和22.06%,农村达到城镇低保标准的69.16%。建立低保核查和复核机制,当年新纳入低保6077人,退出低保5927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6875户60611人,发放低保金10677.24万元、物价补贴105.6万元。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当年筹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3488万元,医疗救助22574人4112.19万元,300名困难群众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得到免费资助。二是综合救灾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开展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防灾减灾新机制,与市气象局签署防灾减灾合作备忘协议,着力从工作理念、规划布局、功能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提升防灾减灾工作。加快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106个,覆盖率为100%;社区(村)级避灾安置场所492个,覆盖率为31.8%;已完成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数量367个,设置率为61.5%。2013年,全市受灾人口60.0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28万人。三是慈善与福彩公益事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县级慈善分会向乡镇延伸。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全年接收捐款895.89万元、物资18万元。积极开展慈善助学、助困、助医及援助非营利机构活动,发放援助金785.68万元、医疗设备18万元,开展市外合作援助项目251.1万元。加强福利彩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合理设置站点。销售福利彩票4.4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35.8%,同比增长25.4%。广泛开展“福彩助学”、“福彩助残疾儿童”、“福彩助独居老人”等活动,救助600多人次,发放救助金120万元。认真贯彻《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全市86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3463人。创办《福彩慈善》刊物。

三、强抓三社并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实现新推进

坚持三社联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工为核心,以社会组织为抓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是城乡社区建设有新推进。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方式,开展“示范型城市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社区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创建“示范型城市社区”10个。在总结村委会换届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完善工作方案,指导开展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选举程序,严肃选举纪律,明确用人导向,落实“三项承诺”,全面推行自荐海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坚持做到“四结合”,即把村委会换届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与村务公开工作相结合。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化达标率达到85%。推进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全市106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322个,新创建市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100个,累计创建200个。二是社会组织建设有新推进。加快推进衢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县(市、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召开全市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快社会组织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1522个。开展阳光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会务、财务信息公开,加强内部治理、诚信自律和诚信服务。完善评估等级制度,组织开展年检,年检率达99%。巩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党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制定出台《衢州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衢州市新社会组织党员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打造社会组织党建“衢州标准”。三是社会工作有新推进。创新工作载体,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引入先进地区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搭建社会工作实践与研究平台。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参加社会专业资格考试,160多人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职称。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鼓励社区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建立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组织,以“义工之家”、“幸福驿站”和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为载体,发展城市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社区服务标准化水平。开通“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便民服务信息平台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

四、落实政策到位,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实现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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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项目建设来助推民政事业发展,开展民政项目“互看互学”活动,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市军供站(浙西减灾避灾中心)、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等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市军供站酒店项目已着手招标,建成市本级江山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落地开工,启动建设市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市本级中福在线三衢路销售厅装修、市救灾仓库规范化建设等项目。做大做深项目谋划,在整个民政系统谋划可行性项目,努力形成启用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五个一批”的发展格局。我市民政项目建设的做法得到上级肯定,《中国社会报》头版头条予以专题报道。

八、注重能力建设,民政事业发展保障实现新增强

深化厅市合作,加强政策创制,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民政自身建设。一是厅市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厅市合作作为增强自身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创新合作形式,紧密合作关系。先后三次召开厅市合作座谈会,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工作任务。一年来,厅市合作共建五大基地实现“四个新”:民政公共服务建设有新进展,每个基地都谋划了项目;民政政策创制有新突破,先后成立了衢州民政研究中心和社会工作实践基地;民政改革创新有新发展,开展“示范型城市社区”创建,创建“幸福驿站”,开展民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探索了公办福利机构“公建民营”、养医结合的新模式;厅市合作共建机制有新拓展,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挂联项目、每季度通报、落实和跟踪制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能按期实现。二是政策创制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建立“一中心、二基地”(衢州民政研究中心、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和民政教育培训基地)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依托这一平台,汇聚民政系统内外的研究力量和资源,着力创新工作思路,破解民政发展难题,积极开展民政课题研究。9月份,民政部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更光在衢调研时,充分肯定我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成就。同时,加大研究成果应用力度,加强民政政策创制,促进民政政策理论成果向制度安排转化。出台13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机制,健全民政政策制度。三是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中层干部推荐考察,充实中层干部力量。选派干部上挂省厅煅炼,5名干部被市委抽调为生态指导员。举办全市民政干部培训班,省民政厅、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市委党校的领导、专家和学者应邀前来上课,全市有80多名民政干部参加了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民政业务水平。四是“四个民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阳光民政”、“贴心民政”、“法治民政”和“数字民政”建设。“阳光民政”在“七位一体”的基础上,实现整个民政领域“阳光”全覆盖。十大“贴心民政”品牌得到提升。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开展民政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设置岗位效能标准化、执法行为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执法装备标准化和监督考评标准化等五项内容,实现“精细执法”;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检查;拓展执法领域,将福利企业、地名等纳入民政行政执法内容。数字民政全面启动,网站建设得到完善,民政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等规定,出台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等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