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大民政”和实现“四个三倍”目标、加快幸福江山建设的要求,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加强服务与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的发挥民政工作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与支撑作用,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不断深化社会救助。一是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工作全面开展。及时制定了《开展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协调沟通,将专项工作列入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走进”践行群众观、实现开门红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三走进”中的“万名干部基层结亲”、“万名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深入推进。二是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从今年1月1日起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24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72元提高到332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69%。开展低保、重残对象年度核查。制定了《江山市社会救助审批回避办法(暂行)》。每月将拟批准的低保、重残对象在《今日江山》报和民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消申报对象17人次。12月止,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392户7761人,其中城镇278户520人;农村低保4114户7241人。全年发放低保金2234.74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2025.72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232.54元,占农村低保标准的70.04%;发放城镇低保金209.01万元,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324.3元,占城镇低保标准的67.56%。发放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慰问140.93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74.99万元,物价补贴75.71万元,重残补助金1097.1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不断深入。出台了《江山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提高了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额,将患尿毒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儿童白血病等八种重特大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其门诊和住院的自负医疗费用按50%进行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额度最高为8万元。与市财政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共同修定并印发了《江山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办法》,将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的定点医院由城区三家扩展到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全年发放医疗救助金855.61万元,救助2145人次。四是专项救助不断推进。出台的《江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提高了临时救助工作的操作性。完善困难群众帮扶信息平台中临时救助数据模块,深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资金按人均3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5元,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95元提高到990元,惠及506人。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名。
2.迅速开展灾害救助。一是积极支援芦山地震灾区。四川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公布抗震救灾捐赠账户,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难、渡过难关。全市共收到救灾善款13万余元、救灾物资价值300多万元。二是防灾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做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首次成立了由33个部门组成的江山市减灾委员会,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修改完善乡镇、村级救灾应急预案,印发了市级《救灾应急预案》。与人防办、气象局建立防灾救灾合作关系,与超市签定《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协议书》,实现资源共享、携手抗灾。三是避灾场所建设深入推进。按照省厅统一标准完成了18个乡镇避灾中心7个村级避灾点的标识、指示牌的设置安装工作。完成了虎山、长台、张村、大桥避灾中心建设,为避灾中心(点)采购储备了200张床、400条棉被、400条毛毯;开展避灾中心(点)安全、储备物资检查,确保避灾物资完好,应急时拿得出,用得上。
3.扎实开展慈善救助。2013年新成立了13个慈善乡镇慈善分会、1个中部开发区分会、10个村级慈善工作联络站,初步形成了三级慈善服务组织网络。新设立了少儿大病、重性精神病、山区留守儿童、慈善超市等七个救助项目。其中四季青商贸城“慈善超市”救助项目,向15万户农户发放“慈善爱心卡”15.8万余张,救助资金达1685.57万元。截止12月底,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6679万元;支出救助款590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6万余人。
二、围绕养老服务和孤残儿保障,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断加快。
1.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全面开展。对全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评估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分解目标任务。通过向邻居了解情况、上门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核查评估对象的生活状况,选定357名重残老年人作为首批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二是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印发了《江山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和《江山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条不紊。完成19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4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2.稳步提升五保供养水平。新修订了《江山市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为全市敬老院的长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继续开展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推进服务机构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开展护理员培训工作,培训养老护理员31名。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45元提高到607元。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89多万元。全市19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16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6%。在院自费老人219名。全市敬老院因地制宜发展以种养植为主,来料加工为辅的院办经济,全年出栏生猪190头,生产蔬菜7.5万余斤,院办经济纯收入达70万元。
3.不断健全孤残儿童福利体系。一是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一普四分”要求,成立了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立了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开展了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江山市儿童福利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审批程序、资金发放等,制定了《江山市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并开发了儿童福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孤儿保障资金全额到位。核定可享受生活补助的孤儿91名,其中机构养育孤儿12名,社会散居孤儿79名。全年按机构养育孤儿月人均生活费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月人均生活费600元的标准下拨发放生活补助费75.02万元。
4.大力促销福利彩票。2013年福利彩票年销售额达1.11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751.4万元。其中中福在线销售厅创下了日销售23万元、月销售597万元的历史最高记录,全年实现销售总额5900万元,同比增长26%。自2010年8月12日销售厅开业以来,实现销售总额1.54亿元,募集社会公益金1540万元。
三、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层自治和社会组织建设不断深化。
1.深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制作了《和谐社区幸福江山》宣传画册,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工作的认同度。按照“项目有要求、活动有场地、管理有制度、服务有人员、运作常态化”的要求,继续推进“一社区一品牌”项目建设。完成了城市社区“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下发了《2013年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全面完成3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注重发挥社区服务、管理、教育、活动等功能,开展“一站式”服务,通过有效整合企业、社会组织、商业网点、志愿队伍等各类服务资源,积极推动便民服务圈的建立。
2.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一是社区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完成13个城市社区换届选举,选举过程和结果平稳圆满,没有出现一例信访。二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完成。在大陈乡开展村委会换届试点工作基础上,10月30日全市迅速召开动员会暨培训会部署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12月底除上余镇迎宾村外,全市290个行政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共选举产生村委委员885名,其中主任285名,新当选主任120名,连任165名。在行政村总数减少的情况下,各项结构较上届有“三增一减”变化:女性村委322名,较上届增13名;女主任19名,较上届增5名;书记、主任“一肩挑”13名,较上届增11名;本届村委初中及以下学历85人,较上届减18人。为确保圆满完成村换届选举工作,市民政局联同各乡镇街道真正做到选前精细摸排、政策辅导到位;选中规范操作、依事选人到位;选后信访化解、工作交接到位。整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平稳有序,为近几届以来秩序最好的一届。选举一次成功的村175个,较上届增24个;参选选民42.48万名,较上届增加3.4万名;选民参选率95.6%,较上届增4%;组织、民政等部门受理来信来访114件,较上届有大幅下降。三是村务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建立了网上村务公开平台和电视村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筹资筹劳、集体“三资”管理、计划生育、低保救助、印章使用和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开展了民主法制村的评比达标活动,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普及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建立健全“三个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村级民主自治工作水平。
3.加强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开展了行业商会类、科技类、慈善公益类、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降低开办资金门槛,从原来的3万元降为1万元,慈善公益类、社区服务类实行零门槛注册。完成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评估和8家行业性社团的评估工作。全年完成6家社团和4家民非的成立登记工作。24家社会组织到期换证,7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新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100%。
四、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改革举措全面落实。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春节前市委、市政府组成了五个慰问小组,深入各驻江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积极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中期调研考察。对照《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扎实做好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准备工作,力争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八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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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三个年”活动部署精神,制定出台民政系统“三个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三个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等各阶段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为民服务推进年、项目建设攻坚年、工作作风加强年”活动,从民政项目建设、民政管理创新、执行效率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民政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市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
3.不断加强信息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信息宣传与调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民政政务信息采用量和新闻宣传力度继续保持在衢州市各县(区)前列。其中《江山市创新村务公开方式》、《江山市完成城市社区“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等多篇信息在《中国社会报》发表,《农村社区民生365服务站的探索与实践》、《现代民政核心价值观之构建》等调研文章在《浙江民政》发表。我局继续被衢州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有2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4.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以阳光救灾、阳光村务、阳光救助、阳光养老、阳光殡葬、阳光福彩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民政”建设。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衢州市“八条禁令”和江山市“十个不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查找廉政风险点,剖析违纪犯罪思想根源,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提高民政队伍的纯洁性。下发了《关于做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分别就会议效能、精简文件、外出学习考察、公车的使用与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提出了“十二条规定”。制定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减少各类会议30余次,精简文件20多个、“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