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社会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认真践行“把老百姓的事时刻放在心上”的民政核心价值观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的民政工作理念,着力推动“服务民政”、“创新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效率民政”、“数字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慈展会成为特区社会建设“新品牌”和城市“新名片”,深圳连续两次获评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深圳专业社会工作获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民政部专门在我市召开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实务发展战略研讨会,推介我市社工发展经验;《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三年计划(2013—2015)》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创新奖评选活动中荣获“最佳创新奖”;“深圳市出台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1+2’文件”被评为今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之一;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公益慈善、养老服务、专业社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受到中央和省领导的肯定。

(一)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20**年年底以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的部署,制定出台《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三年计划(2013—2015)》,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推进五项改革,推行十项创新”(五项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慈善公益体制改革、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改革、推进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十项创新:创新建立“一普三分”儿童福利制度、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优抚安置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创新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民政产业”、创新福彩公益事业体制机制、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数字化建设、创新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肯定。李立国部长专门批示“制定改革创新三年计划,且有一系列突破性、制度化举措,深圳市民政局是首创,有见识、有魄力,部领导和各业务司局应给于关注、指导和支持。请办公厅用信息载体摘发。”王荣书记批示“杜鹏

同志:

干得不错。进一步抓落实。”在今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创新奖评选活动中,我局《三年计划》荣获“最佳创新奖”。目前,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养老服务体制改革、公益慈善体制改革等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一是改革登记管理体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在全国率先明确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慈善公益类、社会服务类、文娱类、科技类、体育类和生态环境类等8类社会组织,由过去的“双重管理”转为“直接登记”。截至今年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6944家,比20**年同期增长了23%。二是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结合近年来开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委托力度,编制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250家,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不同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三是克服政社不分弊端,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以行业协会为突破口,推行“去行政化”,探索形成以“四无”、“五自”为核心、适度引入竞争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使社会组织活力得到充分释放。四是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以“聚智。分享。共赢”为主题,共举办四期行业协会沙龙,从协会自身质量、协会立法以及异地商会发展、举办年会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累计300多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反响热烈,提升了行业协会的整体水平。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月”及“百万市民看民非”等活动,组织媒体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全面宣传,提高了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知晓度、参与度。五是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大力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制订(修订)发布了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公益类社团、学术类社团、公益服务类民非、学术研究类民非等5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共对103家社会组织完成了评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举办了四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累计培训社会组织工作人员3000余人次,提升了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六是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特别是,由民政与公安、外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工作组,建立了沟通联系、预测预警、联动执法等七项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今年共对297家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其中,撤销登记48家,责令改正216家,警告29家,责令限期停止活动1家,移送案件3家。七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领域立法。《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条例》在去垄断化、去行政化、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多项条款取得创新型突破,对于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今年7月份,国务委员王勇到深圳调研社会组织工作时,充分肯定“深圳近年来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有益借鉴。”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今年9月份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召开协调会议,对进一步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抓紧研究制定规范发展社会组织的若干政策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正逐项分解落实。我市提出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受到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肯定,认为这是新时期深圳特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升级版”。

(三)加强社区建设。认真落实我市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坚持把社区建设作为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和切入口来抓。积极推动行政区划优化设置。积极推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自治于一体的社区建设格局;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市民提供扶老、助残、妇女儿童及家庭、特殊群体、便民利民等专业化服务,截至今年12月底,已建成150家,全市建成总数达383家;推行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截至今年底全市共有464个居委会组织开展,实施公益项目611个,已投入经费5820万元,参与服务的困难群众达3099人;推进社区居民议事会建设,动员更多的市民有序参与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全市已成立744个社区居民议事会;推进社区家园网建设,全市已建成465个;研究制定培育和发展社区慈善基金会的《办法》,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基层社区建设。针对明年我市新一轮基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前市委市政府召开基层“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局已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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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立法。针对过去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民政立法较为滞后的实际,20**年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民政局五年立法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行业协会、社会救助、殡葬、慈善公益、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深圳特色、内容完备的民政法规体系框架。目前,《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审,即将公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送审稿)》、《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稿)》、《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已报送市法制办审查,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等工作程序;《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建设条例》已完成立法调研工作,正在起草当中。

(十)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五好班子”创建、“三服务”(服务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实践、“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等活动,鞭策干部职工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把老百姓的事时刻放在心上,形成了“满怀激情、改革创新、务实真干、拼搏奉献”的氛围。省委第一督导组组长覃卫东等领导近期到我局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对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期社会建设,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20**年市委决定将市民政局党组改建成党委,今年2月份成功召开市民政局第一次党代会,公推直选产生局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规程,班子驾驭能力和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建立健全了班子成员平等讨论问题、敢于讲真话、敢于发表意见的领导决策机制,营造了“既讲党性、讲原则,又讲感情、讲友谊,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维护、互相补台”的良好氛围。按照德才兼备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道正派地选拔使用干部,建立首问负责、绩效面谈、行政无为问责等机制,引导干部职工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目前干部职工的状态很好,干事创业的劲头很足。坚持把基层党建作为保障和促进民政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成功召开市民政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两委”班子。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

(十一)深入开展局系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7月初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按照“3个环节、14个活动、42项动作”整体安排扎实推进,局系统共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53场次,参加集中学习1800余人次,领导干部讲学12场,发放10种书籍共800余册,发放调查问卷1182份,开展各种形式征求意见活动37次,共征求意见建议172条。通过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85个,制定整改措施81条,并新建和修改完善了60项规章制度。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先后有39项工作被《人民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市委办公厅《信息快报》及深圳卫视、深圳电台等媒体、载体报道。省委督导组覃卫东组长、市委戴北方副书记、张文副市长等领导专门来我局检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对相关工作给予鼓励和鞭策。我局还在全市召开的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现场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此外,福利彩票销售、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都有新的举措和成效。在福利彩票销售方面,1—11月份共销售29.7亿元,同比增长11.7%,筹集公益金9.0亿元。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近两年共有市殡仪馆改扩建、市救助站二期、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市养老护理院等15个项目获得政府立项,总投资约12.5亿元,其中市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市殡仪馆火化车间扩建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在民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方面,涵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和民政各项业务、为市民提供全面服务的“数字民政”信息网络平台正在建设当中,有望今年年底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