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演讲稿
主讲人:法制副校长韩利先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课,在上课之前,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我的讲课,相信等课讲完了,对这个问题,聪明的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个案例:
前不久,有同学到学校交保险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保险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假币,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能及时找到假币的主人。当看到妈妈把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啊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它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有故意毁损人民币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显然,老师让学生在人民币上面涂写、签名属于破坏人民币的行为。按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这位老师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罚了款。
同学们看,就这样一个很随意的行为,一不小心就让老师触犯了法律。我们还能说法律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吗。
根据民警叔叔办案的经验和一些调查来看,现在犯罪行为正在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你们知道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是什么吗。这个全世界公认的第三大公害就是少年犯罪。
某市对在押的名未成年罪犯进行调查显示,14岁犯罪的有41人,
15.4占%;15岁犯罪的有78人,占29.2%;16岁犯罪的有116人,43.4占%;17岁犯罪的有29人,占10.9%。也就是说十五六岁的未成年犯罪占71.6%,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有暴力倾向和不计后果等特点。在座的同学们都是小学学生。你们也会进入到14到16岁这样一个危险区间。如果在这个时期内不把握住自己,那么就会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某市有一位姓严的少年,还没满15岁身高就达到了2.02米,刚满10岁的那年,小严就凭着高得出奇的个头被选入省少年篮球队。小严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为他的前途,父母还是按时交纳每年数千元的训练费用。小严更是连晚上睡觉都搂着一个大篮球,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夺冠捧杯。将近年的训练不光教会了小严怎么打球,也令他见了不少世面,他随队去过哈尔滨、北京、天津、成都等大都市,然而封闭式训练的枯燥也让他学会了吸烟和酗酒。由于小严的3门文化课经补考仍不及格,他被所在篮球队辞退了。老师和教练也都为他惋惜,省队里一个姓陈的教练还专门为他开了介绍信,联系了一个哈尔滨的著名球队。
小严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从家里要出钱了,他心里发急,想着出息了再还钱,偷走了四舅妈2个金戒指和2千元钱,他拿这些钱到了哈尔滨。在哈尔滨,不少更事的小严才知道,社会的复杂,球队不收留他,队员也不搭理他,在临走的那天晚上,趁教练和队员都在训练,他偷走了教练的1千元钱、1部手机和队员的1部手机。就这样,小严辗转于哈尔滨、北京、天津等城市,与其说他白天在寻找体校,为专长奔忙,倒不如说他是在物色行窃的目标。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独自一人连续盗窃多起。被抓后,小严十分后悔,根据法律的规定小严因犯盗窃案时未满岁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或者说,法律依然给了小严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一个篮坛希望之星就这样陨落了,同学们,你们说可不可惜。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造成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弄清楚了犯罪原因,我们才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来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我国传统蒙学书《三字经》第一句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啊,我们一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象是一张白纸,没有一点污渍,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很善良的,但为什么等长大后就不一样,有的变成好人,有的变成坏人了呢。这就是习的作用。这个习,可经理解为习惯。习惯的形成,依赖于家庭环境、学校以及社会环境的培养。好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当然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污染严重的环境里就只能长出毒草来。
通过对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少年通常有两个特点,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造成这两个特点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孩子的家庭环境和家庭出了问题,孩子们本来在生理和心理上就不成熟,他们总是以父母等大人为榜样,品行不良的父母容易让孩子也形成不好的习惯、扭曲的人格和不良的品行,对孩子一味娇生惯养也会造成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毛病。太原市少年科技城不断遭受破坏,报警按钮、疏散应急灯、引导音响等每天都有损失,一次展品被盗损失3000元,作案的竟是一个少年盗窃团伙。他们多是家庭条件优越的独生子,在家任性妄为惯了,不知不觉就放纵自己在社会上也胡作非为起来。同学们在家里都是独生子女,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殊不知,过度的呵护对同学们的成长毫无益处,反而会害了你们啊。在这里,我向大家提一个建议,同学们回家后,把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全家人都召集拢来,郑重向他们宣布: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做天下唯我独尊的小皇帝、小公主啦。好不好。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不健康的书刊杂志、暴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都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视作品片面地突出打杀场面,撞击着幼小的心灵,使世界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进而模仿着用暴力来解决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纠纷,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山西阳泉市抓获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少年团伙,7名主要成员都在16岁以下。他们受西方和港台影视作品中暴力情节的诱导,号称七匹狼,老大发令,小弟望风,军师策划,打手施暴,打架斗殴,偷抢敲诈,无所不为。山西一个13岁女孩,模仿录像,经常勒索同龄人,向女孩们索取5元至15元的保护费,不给就狠狠教训。她口出狂言:想在这儿混,拿来保护费。俨然一个黑社会大姐大的派头。
有一款网络游戏叫传奇,我想有的同学可能会知道,也可能正在玩。就是这样一个无聊的砍砍杀杀的游戏,让黑龙江一个13岁的小学生钟某竟用剪刀加农药把母亲杀死,拿走2600元去玩传奇,被警察在游戏厅门口抓获。在虚拟游戏里的对生命的漠视、对生命的肆意摧残最终导致了钟某对亲生母亲的杀害,上演了一出现实中的悲剧传奇。如果在座的同学确实在玩这种游戏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别玩的好,想一想,为了玩传奇,你已经花了父母多少钱了。除此之外,父母要供你吃、穿、用,还要供你上学,假如父母哪天认为你花钱太多,突然不给你钱了,你再也没钱去玩传奇,你会怎么办呢。这个结局很好猜的,你可能会去偷、去骗、去抢,甚至可能会重现黑龙江的钟某杀死母亲的悲剧。
影视小说中所描述的武打、枪战情节是特定时代的传说故事加上现代艺术加工所形成的供人们休闲的一种娱乐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现实生活中象影视上那样一个人被砍一刀或打一枪,扔一颗炸弹,就是一个伤害案件或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一个爆炸案,就要出动公检法机关,经过立案破案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等多种程序,当事人可能被判处严厉的刑罚,绝不象影视作品、电子游戏上可以乱砍乱杀乱开枪乱扔炸弹都没事。看完影视片、玩完游戏,我们要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现实生活中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们有知识、有文化,对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影视作品、电子游戏应该要学会分清精华和糟粕,要汲取对自己健康成长有益的营养,摒弃有害的东西。我们要有意识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我们要从这些作品里面学习真正的英雄人物,不要学哥们意气。你们中间肯定有人看过偶像剧《流星花园》吧,听说还在拍续集,但你们再也不可能在电视上看到这部续集了,因为我们国家已经把这部电视剧封杀了,禁止在各电视台播出,为什么禁播呢,因为象片中的F4这样的偶像型人物误导了青少年,在少年犯案例中就不乏F4这样典型的少年犯罪案例。一部即将播出的电视连续剧《拯救少年犯》中有一个案例剧情和F4的情况非常相像。据说这名少年出身在一个亿万富翁家庭中,家里有钱,爷爷又非常溺爱,这名少年在学校里当起了老大,要同学前呼后拥,经常带头打架。由于家里最后不供给他出场费,他便杀死了溺爱他的爷爷,落得个监中囚的下场。《拯救少年犯》就是《流星花园》中的现实版,因为他们这一批人就是有着天下老子第一,目无尊长,打架喝酒泡妞这样扭曲的人生观。这样的偶像人物,我们少先队员作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能从中学到些什么呢。有一句成语:防微杜渐。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要防止出现的错误,就必须从小的毛病改起,还有一句古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必须从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抓起。经过对一些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发生违法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如:
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带小抄、传纸条、换试卷,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迷乱于异性,沉湎于三厅二室。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热衷于当众起哄、漫骂行凶等。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勒索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形成团伙,彼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他们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根本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行习惯,对孩子的道德品行、良好习惯的养成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地预防和矫治。而常见的、多发的、容易诱发孩子犯罪的不良行为概括起来有以下种,它们是:、吸烟、酗酒;、与品行不正的人交朋友;、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或故意损害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淫秽音像制品读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艺场所。希望在座的小学生们都参照上述不良行为做一下自我批评,想一想,我曾经有过这些行为吗,如果有,我有决心和毅力去改正它吗。
讲了这么多如何防止违法犯罪的内容,那么当我们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先讲一个案例。
07年9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性质恶劣的奸淫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摧残了名少女的罪犯吴建廷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岁的吴建廷是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的农民。法院查明,吴建廷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的两年内,连续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奸淫少女名,她们当中除名被害人已经岁外,其余名遭到摧残的都是幼女,最小的还不到岁。
发人深省的是,吴犯的罪恶得逞,竟是利用天真无邪的少年儿童的善良,乐于助人却成了受害者的七寸。这引起人们的担忧和疑惑:面对陌生人,孩子该不该助人为乐。
吴建廷诱骗孩子的方法很简单,却十分奏效。据供述,他见到孩子后,要么告诉孩子,他的钥匙丢了,需要帮助寻找;要么告诉孩子,他有一个和孩子年龄相仿的女儿,但她生病了,不吃药,需要小朋友去开导安慰她;要么告诉孩子,他的女儿天真可爱,希望和孩子们交朋友等。就这样,天真无邪乐于助人的孩子们就轻而易举地被吴建廷从公共场所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各种车辆带到偏僻之处,然后对女孩子实施性犯罪。
今天给大家讲这个案子,并非教唆你们助人为乐不对,不要轻易帮助别人。我是想说,这个女孩子被摧残的教训太沉重了,希望孩子们不要被自己的善良所害,所以家长、学校以及整个社会在对孩子进行美德的同时,也需要对孩子进行防止侵害。
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些面对犯罪分子时应对的方法。
一、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某种目的,常会以中小学生作为侵害对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发现被歹徒盯上,不要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根据自己的体力和心理状态、周围情况、歹徒的动机来决定对策。
2、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那里人来人往,歹徒不敢胡作非为;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
3、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雨伞和就地拣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
4、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的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民警或公安部门报告。
5、如果遇到凶恶的歹徒,自己又无法脱离危险,就一定要奋力反抗,免受伤害。反抗时,要大声呼喊以震慑歹徒;动作要突然迅速,打击歹徒的要害部位;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寻找机会脱身。
二、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远房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三、遭遇暴力威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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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