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及省市民政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着力改善民生,有力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推进我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开展了系列工作。
2013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服务民生为重,帮扶城乡困难群众,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新水平
(一)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指导乡镇(街道)完善了低保及低收入议事会制度、低保渐进和退出机制。今年,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6939人次,支出保障金860.36万元,累计人均保障水平为232.91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34529人次,支出保障金2383.47万元,累计人均保障水平为177.17元。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城乡低保“最后一道防线”的“兜底”作用。
(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城市低保标准从1998年的110元/月/人调整到2013年的356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600元/年/人调整到2013年的356元/月/人。2013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全市城市和农村的低保标准统一为356元/人/月,全面实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充分发挥了“双低”保障工作“减震器”、“兜底”的作用,积极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水平逐步提升。今年全市实施城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406户次,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91.28万元。市民政局、财政局于2013年8月联合下发了《建立社区快速救助机制的通知》,确保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得到快速救助,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因危重疾病、人身意外伤残、火灾、教育支出过大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暂时困难,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
(四)城乡医疗救助效能日益明显。今年,城市低保对象住院共救助90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43.73万元,次均救助1595.21元,超过xx市城市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1100元/人标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3028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11.51万元,次均救助1028.77元,超过xx市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950元/人标准。2013年资助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17223人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282.41万元,参保率100%。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养老保险345人、资助金额达到800.47万元。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得起病、能看好病的问题。
(五)价格补贴政策及时兑现。根据xx市要求,今年至今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价格补贴129255人次,金额878.7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270人次、195.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0985人次、682.9万元),价格补贴及时解决了因物价因素给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
(六)“阳光品牌”效应不断增强。拓宽慈善救助范围,给予29名尿毒症及白血病患者享受“阳光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12.9814万元;落实200名低保家庭子女及孤儿享受“阳光育苗”救助,救助金额10万元;落实170名困难家庭初中毕业生进入“宏志班”享受“阳光宏志”救助,救助金额59.5万元;落实238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子女享受“阳光圆梦”救助,救助金额70.75万元,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教育和医疗难题。
(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加大。今年,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被盗、被骗发生临时生存危机人员817人次,其中救助未成人70人次,60岁以上老年人145人次,残疾人25人次,精神病患者45人,为其提供返乡凭证724人次,救助金额达57.7万元,救助率100%,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有力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医、食、住、行基本生活救助,为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起到了基础性保障作用。
(八)民生工作有效实施。制定了《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工作方案》,努力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工作。2012-2013年共计投入资金总计67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37.8万元,本级配套342万元)为农村201户低保家庭实施了土坯房改造工程。今年8月xx市民政局对我市的土坏房改造工作进行了验收。
二、坚持科学减灾救灾,打牢灾害预防基础,完善城乡减灾救灾新体系
(一)综合减灾救灾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了减灾救灾组织机构,针对各自职责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突发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等各种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机制、灾情会商、灾情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
(二)应急避灾能力得到增强。建成了民政系统覆盖全市乡镇(街道)的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设置了集决策服务、启动预案、会商核定灾情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为综合减灾、应急反应和领导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在全市设置了23个避难场所,3个市级避灾场所设置了led大电视、监控室、应急水井、帐篷区等设施设备,全市避灾场所可以临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万余人;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家标准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容量达6296立方。
(三)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示范经验在全国推广。由我局牵头,2013年完成大观镇红梅社区、向峨乡石花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在防灾减灾领域购买社工组织服务的方法,鼓励和支持社工参与以社区为基础的灾害风险管理,实施了以社区为基础的社区灾害风险管理项目,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示范项目经验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在江西召开的全国社区灾害风险管理项目结题会上交流推广。其中大观镇红梅社区已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评为2013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抢险救灾任务完成出色。“7.9”暴雨洪涝灾害,导致全市受灾人数超过36万,紧急转移安置3.8万多人,3568户17084间农房倒损,
1.24万多公顷农作物受灾。特别是7月10日,中兴镇三溪村发生的特大高位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破坏巨大,导致11户房屋被毁,45人遇难、116人失踪和失去联系,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8亿元。灾害发生后,我局迅速组成灾情查核组深入到受灾乡镇进行查灾核灾,指导乡镇实施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8556人。总计发放棉被4769床、棉絮1117床、棕垫1395床、凉席1443床、毛毯690床、led灯462支以及其他物资等总计15347件。救灾资金支出为2563.42万元,其中受灾群众救助资金402.94万元。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安排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进行督查落实,保障其顺利过冬。
三、强化社区基层政权,创新社会工作方式,提升和谐社会建设新成效
(一)认真做好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根据省、xx市的统一部署,依法对全市69个城市社区、187个农村社区进行换届选举。10月底,召开了全市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市民政局就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分期分批对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分别到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指导,选举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基层治理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院落自治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居民自治工作。全市69个城市社区,均建立了居民议事会,推选产生了议事会成员,建立率达100%,社区居民议事会和院落议事会平均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社区议事会和院落议事会成员参会率均达85%以上,议决事项完成率达到95%以上。
(三)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和资金使用管理。深入贯彻《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目前,我市村(居)务公开率达100%,公开规范化率达98%以上。今年,制定并下发了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10月,接受了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的专题视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2013年,在幸福镇友爱社区进行了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政府职能转变方式和社区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区关系,强化社区服务和居民自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四)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工作。2013年,会同相关部门、平台公司和乡镇全面推进部分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完成了灌口镇玉带桥社区、银杏社区,幸福镇岷江路社区、彩虹社区、新联社区,蒲阳镇尚阳社区活动中心建设。
(五)进一步抓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了《xx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19个部门联合发文,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今年,我市取得社会工作国家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数已达70人,本土的社工组织9家,社工人才队伍逐渐壮大。定期开展社工组织人才培训,邀请上海专家授课,有效提升我市社工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进一步彰显社会工作特色。2013年根据xx市民政工作安排,我市在幸福镇友爱社区、蒲阳镇和平社区、滨江街道金江社区和龙潭湾社区、大观镇红梅社区、灌口镇南桥社区、天马镇金陵社区、壹街区壹街社区,进行“三社互动”试点。10月,通过了xx市民政局的检查考核验收,得到了xx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同时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工组织服务,争取到3个四川省、xx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全年共实施10个社工项目,投入补助资金85万元。12月,我市和xx市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
四、打造城乡养老示范,发展壮大老龄事业,推动城乡社会福利工作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微型养老机构建设。按照xx市目标要求,我市今年共新建微型养老机构3个(政府驻地所在乡镇—幸福镇、重点镇—蒲阳镇、优先发展重点镇—青城山镇各1个)。截止10月底,3个微型养老机构已建设完工并通过验收。协调指导幸福镇民丰社区创建省级养老示范社区,已顺利通过省民政厅检查验收。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有序开展。按照xx市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要求,今年我们以民办养老服务为依托,在全市逐步建立新增养老床位设施,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今年,已同意2家民办养老机构筹办,新增床位1240张。
(三)积极推进城乡敬老养老工作。及时发放城乡“三无”、孤儿供养金。全市共有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1330人,其中集中供养943人,散居人员387人。全年累计发放供养金16023人次,发放救助金558.768万元;孤儿58人,其中集中居住3人,散居55人,全年累计发放供养金80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55.1796万元;办理弃婴收养手续24人;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
(四)重视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完成了全市60岁以上老人的调查统计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费发放482.84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9887个;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免费乘车卡23634张;为全市500户特困空巢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投入15万元加大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力度;为我市78名百岁老人建立健全了个人信息档案;在今年“老年节”投入6万元慰问了全市78名百岁老人、222名困难老人。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工作。今年9月,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认定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敬老文明号”,xx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同时积极组织参加xx市第十二届老年艺术节,参演节目分获二、三等奖。
五、坚持服务国防为重,开展爱国拥军活动,增强优抚安置工作新实效
(一)双拥共建工作扎实有效。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的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慰问驻军部队。2013年,开展了“道德模范进军营”、“全民阅读军营行”、“送法进军营”等活动。为驻军部队建立了“拥军书屋”,捐赠书籍5000余册。为驻军部队送去青城山—都江堰景区双拥参观券4000张,价值36万元。市司法局为驻军部队官兵送去了法律书籍,并邀请律师为部队官兵讲解法律知识。2013年我市被xx市双拥领导小组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区(市)县,并被成都推荐上报省上创建“第十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城市。
(二)优抚救助工作落实到位。2013年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2489万元,发放1-11月份价格补贴100.2万元,共计发放金额2589.2万元;为城乡优抚对象办理了资助参保(新合),共资助1745人,资助金额24.43万元;为90名在乡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办理医保,缴纳医保费达11万元;为230名重点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剩余补助和门诊医疗费用74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推进有序。2012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01人,今年对符合岗位安置的9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安置;对自主就业和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进行经济补助,目前已为202人办理经济补助费445万元;为85人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办理经济补助费372万元,共计817万元。完成了2011-2012年退役且自愿参加培训的15名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接收2013年度退役士兵档案230个,已报到153人。
(四)高度重视涉军维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们对原8023部队、原89740部队、企业下岗志愿兵、复员干部共361人开展了走访、谈心活动,加强与涉军人员的沟通理解,通过宣讲政策,大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等多种方式,确保了涉军群体基本稳定。
(五)加强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市70多个单位祭扫革命烈士活动,整个清明期间祭扫人数达13,000余人。xx市英烈纪念馆也同期对外免费开放,充分发挥了纪念馆作为我市党史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按上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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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抓好行业拥军工作。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文化进军营”、“送法进军营”活动,巩固推动跨区域共建协作机制;发挥旅游拥军特色,依托优势做好旅游拥军工作;积极争取我市成功创建“第十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活动称号。
(二)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做好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调标工作,确保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待遇,优化和建立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工作;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继续加大部门、乡镇(街道)之间协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涉军维稳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三)做好“规范化军干所”建设工作。建成并完善军休所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支部活动室和娱乐室,切实提高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争创xx市“和谐军干所”活动称号;抓好军休所党支部建设,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志愿帮扶助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