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度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科学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打造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和实现“三个最大化”为统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标准化建设和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为抓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立足保障民生,“三大群体”基本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一)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一是城乡低保水平稳步增长。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和80%的比例制定了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7月1起开始执行,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增幅达到17.4%,卓有成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34392户57753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平补助252元;共有84751户122645名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24元。二是城乡低保管理更加精细。大力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排查清理不符合政策的“群体保”,全面建立低保近亲属备案清查制度,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着力规范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遏制“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现象发生;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按照“以算为主、以评为准、算评结合”的原则,紧扣收入核算和民主评议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收入核算补差,全市13个县(市、区)99个乡镇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农村低保由“按类施保”到“按标施保”的重大转变;积极重点救助低保特困人员,全市25133名特困人员享受了重点救助待遇。三是防灾救灾减灾及时有效。2015年,全市发生低温、洪涝、滑坡、崩岩等各类自然灾害21次,受灾人数达到63.16万人,因灾死亡11人,按照未灾先动、闻灾速动原则,紧急转移安置灾民8381人,妥善安排灾民生活32.86万人次,发放救灾资金2090万元、救灾棉衣被7299件,完成因灾倒房重建507户,有力地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灾情管理系统,完善了乡、县、市、省四级报灾系统,建成了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升了区域自然灾害应对能力与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全市新增15个、11个和6个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将全市城乡困难群众住院救助比例提高至70%,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在全市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免费集中收治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1327人次,有效缓解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医疗救助28.30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446万元。五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提档升级。全市共有109所农村福利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3155人,其中集中供养4880人,分散供养8275人,基本实现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全面启动16个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项目,对全市109所农村福利院展开“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成功举办全省农村福利院院长培训班,切实提升了农村福利院服务管理水平。六是临时救助高效惠民。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我市xx区、xx县、xx市纳入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全市10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了救急解难的“绿色通道”,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84万户次,发放救助金2059.4万元;实施金秋助学活动,筹集300万元救助款,资助2000余名贫困学子顺利入学;深入开展“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对全市73个村756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精准帮扶。
(二)优抚群体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优抚政策,按照社会化发放模式,累计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1.5亿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460万元,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000万元。二是加强优抚对象精细化管理。依托全国优抚信息系统,认真核查优抚对象数据,完成24214名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认证,认证率达98.59%,名列全省前茅。三是积极推进优抚住房法制化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管理局制定出台了《xx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此政策成为全市首个关于优抚对象住房优待的规范性文件。积极筹措资金125万元,帮扶197名困难优抚对象新建和改造住房,年底前均能搬进新居。四是认真组织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治病。免费集中收治优抚对象800人次,有效率95%,满意率98%。五是抓好优抚人员身份待遇审核审批工作。坚持“三严三不”(严受理、严审核、严鉴定,不推诿责任、不上交矛盾、不办人情事)工作原则,认真做好伤残评定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核工作,全年共评定和调整伤残等级55人,审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7人,更换伤残人民警察换证88人,伤残评定工作受到省民政厅通报表扬。
(三)特殊群体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城镇“三无”对象生活全面保障。全市731名城镇“三无”对象实现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全市发展各类养老机构167家,养老床位数达到19759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25张;全市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75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75个,分别占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100%和50%。二是城乡孤儿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通过集中供养、家庭代养和依法收养的方式解决了全市927名孤儿养育问题,全市孤儿保障标准增加100元/月,其中市直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已达到1200元/月。三是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依法依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830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30人次,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注重统筹兼顾,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实现协调发展
(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一是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得到新提升。2015年,争取省下达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补助项目35个,农村社区补助项目20个,下达补助经费总计800万元,各县市区配套经费达2000余万元。二是社区减负工作实现新突破。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清理开展与民政工作有关的社区盖章、社区开具证明事项,目前,清理工作已进入核对环节,核对完毕后将建立社区盖章、开具证明项目准入制和回绝制,杜绝社区“万能章”现象,规范社区公章使用。三是试点和试验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申报全国、全省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市)工作,xx市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在全省独一无二;伍家岗、猇亭、夷陵被命名为省级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四是社区选举工作将有新进展。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全市共有253个社区居委会集中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以此选优配强社区居委会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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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民政政策创制取得重大突破。今年,全市把加快民政事业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神圣使命和强大动力,开展了全方位、多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明确和规范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和救助方式等,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为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掀起新一轮双拥创建热潮,争取市委办、市政府办、宜昌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见》,这是近年来我市第一份以党政军三家名义联合印发的有关双拥工作的综合性文件;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第一次从党委政府的高度,对社区治理提出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争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总目标,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推进和实现“三个最大化”为总揽,以“保民生、促和谐、抓创新、强管理”为基本思路,以提升水平为要求突出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大力争取为手段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创先争优为重点狠抓民政自身能力建设,突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方位提升民政工作的效益和质量,为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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