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心得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个人心得

上星期上午,学校举办了法制大会,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中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人。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中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

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当这些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报警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时,我们要理智的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从而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未来迷茫,将来在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会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个人心得

我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躬身践行、率先垂范,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行政的带头人、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提高认识,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者

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学法懂法。法律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行为规范,对全社会每一个个体或者机构都具有约束作用。依法治国就是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确保社会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谐和文明。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机构或者个人都必须熟悉法律规则。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老话叫做不知者无罪,这句话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许适用,但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却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免责,事实上有很多人是不知法而犯法。因此,作为纪检监察人员首先要学法、懂法,熟悉各项法律法规。

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培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信念,自觉守法、按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办事。

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2014年9月12日,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作为社会公民,我们要树立法律素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用法习惯,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善于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

第三,要提高法律信仰,自觉尊法护法。让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谈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时,非常鲜明地提出了这一目标。尊法不同于他律的遵法,是源于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和一种内心的崇尚坚守产生的自律行为,进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勇于同社会上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依法办事,做依法行政、为民谋利的带头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进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有求必应、有诉必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充分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群众反映渠道,主动公开公布群众举报方式,两年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532件(次),立案857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强化业务学习,打牢依法办事基础。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领会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的精神要求,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加强依法治国理论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

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以法治思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确保公平公正,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引导群众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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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