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2019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服务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要以“防风险、放隐患、遏隐患”为主题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监管排查、隐患整治、社会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准,明确安全责任,努力实现全县民政系统安全发展。

三、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在全县各级民政系统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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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具体抓,要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二)精心部署。要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不留死角。

(三)务求实效。坚决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采取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通过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等,对安全隐患“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