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领导,并召开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专题研究会议,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明确分工部署,切实做好救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有力保障求助人员的基本生活。
2、成立机构,完善机制
为建立救助管理工作长效机构,县民政局设立了救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4名兼职工作人员,兼职从事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登记工作。为了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办事水平,我局每年都组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使办事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城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从而促进办理救助的工作人员能不断提高办事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了救助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上班期间有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在位在岗,便于开展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因此,制订了上班制度和请假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根据救助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对求助人员进行打、骂、体罚和虐待受助人员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对管理工作人员追究直接责任,对受助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置。
4、进一步加强街头救助管理力度。
各乡镇民政办和县民政局在日常救助工作中还坚持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街开展劝导工作,实行主动救助。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
5、规范管理,依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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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没有定点的救助站和专职的办公人员。我县救助机构不健全,全县没有定点救助站和安置场所,也没有专职的办公人员,不能进行大范围的流动救助,也不能及时的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只能等流浪人员自主求助,对于行动不便和职业乞讨的人员救助困难。
2、职业乞讨人员难救助。街面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的难点。管理职业乞讨人员我国对此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说不能以强制管理,救助后,其又反回乞讨,如此反复救助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