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县民政局重点民政工作情况汇报

00县民政局几项民政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00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专项事务管理的县政府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转变,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社会福利股,民政股,婚姻登记管理股等五股一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在民政局“社会福利股”挂牌子,老龄工作办公室在民政局“民政股”挂牌子,下辖殡仪馆、殡管所,民政福利招待所,光荣福利院,救灾扶贫基金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六个二级机构,00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民政局管理。

二、几项重点工作

1、城市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市《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政策,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所需低保金足额列入财政监督管理,建立低保资金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低保资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低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实行信息化管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街道居委会指导、检1查和抽查低保工作落实情况,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纠正,杜绝了低保资金滞留、截留等违纪现象发生。截止2005年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571户,7629人。为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进一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期,又对全县低保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清理整顿,重点解决“保人不保户,一户保一人”,“人情保”、“压力保”的问题;低保对象分类不合理,没按家庭实际收入情况进行分类施保问题;低保对象入户调查不经常,管理措施不到位,入保长期不变成为福利问题;初审、审核及审批不规范,手续、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多年未变,低保金普遍低的问题等。通过清理整顿,达到档案资料齐全,监管机制完善,进出渠道畅通,分类施保合理,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

2、五保供养力度加大。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对五保供养对象的范围、标准、资金、管理、敬老院建设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并组织人员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建档立卡。截止2005年底,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5576户,5875名,并对五保对象全部换发了新证,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敬老院建设2已发展到了25所,集中供养人数较上年有所提高。为确保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近期开展了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一次性调查,从5月15日开始,6月底全部结束,目前已召开了全县性会议,成立了组织,制定了方案,培训了人员,入户调查率达100%,不少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加大了乡镇光荣敬老院建设,制定了00县农村敬老院建设总体规划,2006年在2005年已建成的25所的基础上,再改、扩、新建光荣敬老院15所,计划投入资金774万元,可解决入住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和孤、老、残等重点优抚对象650名,力争实现市政府下达的五保集中供养率22%的目标要求。目前,县民政局已拿出40万元资金用于七个重要乡镇光荣敬老院配套建设,2006年确定的新建、改建、修建的乡镇光荣敬老院已全面启动,00镇光荣敬老院、00乡光荣敬老院、00乡第二光荣敬老院已基本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切实维护其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3、生产救灾效益显著。为切实保证灾民生活安排,在进一步澄清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家庭底数和需救济情况的基础上,制定《00县春荒灾民救助方案》。同时,采取社会捐助,互助互济和政府救济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一是继续落实救灾工作层层负责制,全面落实好各项3救灾政策。3月份,在2006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具体安排部署春季救灾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民政救灾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项救灾职责、任务。二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继续大力组织引导群众生产自救、社会捐助和群众互助互济活动,增强灾民救助能力。期间,共投入自救劳力6万人,总收入2520万元。其中,劳力输出4.8万人次、收入2064万元;其它投入劳力1.2万人次、收入456万元。群众互助互济现金2万元,粮食3.2万公斤,其它物资折1.8万元,组织帮工0.6万个工日。较好地帮助灾民解决了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严格管理使用好各级救灾款物。2006年春上级拨付我县春荒救济资金45万元,共救济9423户20890人,其中残疾、五保户696

9、7865人,救灾款发放采取乡镇、办事处根据需救户下达救济指标到村,由各村民组评定救济户,经群众评议、公布救济金额后,由村将实救户报经乡镇、办事处审核批准,填写救济发放花名册,统一印制灾民救助卡,救助卡由村发放到救济户,救济户凭救济卡到乡镇民政所领取。救灾款物发放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发挥好救灾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农村特困及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启动。农村特困户救助按照00省人民政府予政[2005]2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意见”及省市要求,对农村特困户救助4对象的确定,坚持户主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名代表会议评议,张榜公布,由乡人民政府审批,民政局审核。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特困户6542户,13933人,及时按标准发放救助资金,并对农村特困户全部颁发了《00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按照予民[2005]03号“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及00救办[20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00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将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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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由于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无处筹措,在军地也都引起了一定的反映,需请求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直接拨付

四是殡葬改革虽然加大了力度,但不尽人意,火化率低,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远远不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齐抓共管

五是乡镇光荣敬老院建设虽然加大了力度,纳入了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但进度缓慢,有个别乡镇重视的程度不够,需要予以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