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长在全区居[村]务公开推进会上的工作报告

在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经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会议,下面,我就在全县深入推进、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居)务公开是村(居)民自治重要的实践活动。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村(居)务公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工作开展不断规范,为推动民生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县正处于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全力打造秦楚之门、建设乐和家园、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对于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是发展基层民

主的内在要求。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们的党又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这是我们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的保证和条件。村(居)处在基层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其政务、村(居)务公开备受群众关注,是人民群众评判基层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就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村(居)民主政治建设中,民主监督和廉政建设是重要环节。很多地方,村官、社区干部不被广大群众所信任,关键是廉政建设没有搞好。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居)务管理,界定工作范围,明确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原则,明确村(居)干部的办事权限,对基本工作、财经管理、议事决策、民主监督、组织议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这些制度都是实实在在的,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基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宗族势力操纵问题、村官廉政问题等。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既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也可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保障基层群众权利,

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村和社区是中国社会体制的组织细胞,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村和社区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党和政府的为民惠民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村、社区承担着重要职责。当前,大多数信访问题都是由于村务不公开、群众不知情而导致的。正确认识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针对现实问题采取有效举措,对于保证农村基层群众依法享有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农村和社区实际,认真执行政策法规,强化教育、管理、建设、服务,努力促进选举民主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监督规范化,促使广大基层干部自觉以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为己任,以完善村(居)务公开、勤廉公示为重点,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努力打造“阳光”村(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把关心和解

决民生问题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是落实好惠民政策的现实需要。厚民生才能聚民心。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这些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努力学习、宣传、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和最需要发展的地方。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就是为了拓宽宣传渠道,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不折不扣落实好惠民政策,杜绝出现惠民政策或被截留,或落实时卡了壳,以致惠民政策“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现象发生,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真正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惠及千家万户,确保党的政策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各项

任务

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市上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和服务保障民生,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的“四个内容”,规范“五个程序”,实行“两个统一”,强化“两项制度”,切实提高我县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完善村(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居)务公开的内容事关群众的知情权,直接反映村(居)务透明程度和质量。深化村(居)务公开的重要任务,就是要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有关文件明确的公开事项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问题等能够得到全面完整的公开。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国家实施了粮食、良种、农机具购置和电器产品下乡等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其中有许多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把这些惠农惠民政策和资金及时纳入村(居)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广大群众所知晓和掌握。在低保政策落实中,资金要实行差别

化政策,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向特殊困难人群倾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突出对最困难群众的关怀和照顾,坚决杜绝平均主义。在退耕还林工作中,要把巩固成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植补造、后续管护和基本口粮田建设上,有效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不断提升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我县根据市上关于村(居)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村(居)务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涉及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公开、财务公开四大类,涵盖了方方面面的内容,各乡镇、各村(社区)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目录和要求,把分类公开落到实处,统一按照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分类确定公开类别。要把村(居)财务作为公开重点,根据财务往来情况,逐笔公开明细账,不能打捆公开或公布“坨坨账”。要做到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坚持在第一时间内公开,尤其是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行政行为和各种税费收缴、工程项目实施、宅基地审批、救济救灾款物发放、计生指标安排、财政收支、考核奖罚等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当作公开的重点。要切实把涉农资金纳入公开范畴,涉农部门要拟制出部门应该公开的项目和内容,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同时,要把社会各界支持的资

金和项目及时纳入村(居)务公开的范围,让群众了解。凡是通过“民主议事”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来办理的村(居)公益事业的议决、实施及结果等,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完善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做到公开公平。讲民主就必须讲程序、重过程,必要的程序是确保公平的前提条件。党的惠民利民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在落实中要力求做到简便可行、有效管用。要系统总结基层在实际工作中创造的经验,理出一套相对完善和稳定的办法措施。比如在低保工作中,社(组)一级要重点做好个人申报工作,力求真实准确;村(居)一级要重点做好民主评议,由一定数量的各方面代表参加评议,确保评议结果的公平公正;乡镇(街道)要严格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逐级明确责任,防止和杜绝轮保、拼保等问题的发生。(对低保问题后面卢县长还是作专门强调)为了进一步明确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程序,县上在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里已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村(社区)一定要严格按照提出公开方案、审查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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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市、县关于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关政策,宣传实行村(居)务公开的成效和先进典型。要把解决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帮助基层干部克服怕“太透明、难办事”的思想,增强依法公开的观念,坚决纠正和制止假公开、半公开现象。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党员和驻村(居)干部的作用,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县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开展村(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是促进基层民主管理落实、推动基层民主发展、保障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的一个有效抓手。我们要一定认真自觉践行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村(居)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总结新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村(居)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群众知晓村(居)事务的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有序地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切实减少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强村(居)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积极营造良好的基层民主政治环境,为实现我县

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