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二季度任务落实工作总结

一、党建工作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党员思想建设

1、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区纪委七届五次全委会会议精神等内容,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修养上半年共召开机关学习会7次

2、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举办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开展对党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已开展疫情防控和农村改厕2次志愿服务活动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1、在工作机制上,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形成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配合、党小组长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2、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共研究党建工作6次,召开党员大会2次,党小组会15次,上党课1次

3、年初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支部的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目前已有1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5、加强党费管理,支委坚持带头缴纳党费,引导党员从“要我交”到“我要交”的思想转变,杜绝了党费缴纳不及时的现象,上半年共缴纳党费2680元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两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提醒,未出现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厉行节约的管理规定,没有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四)增强使命责任担当,加强纪律建设

1、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局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对相关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筑牢反腐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制定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工作人员查找民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实时跟踪,督查这些风险点的落实情况,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结合民政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并加以整改

(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局党组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围绕“党建引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实际,教育引领广大党员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2、局党组始终将信访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兜底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开展保密工作教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密文件做到了专人、专柜管理,要求对涉密文件图片等不得在互联网、微信、里传播,使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了信息安全

4、对照区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认真完成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纪实手册规定事项,同时还主动联系兄弟单位进行党建工作交流,对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各项业务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1-6月发放城市低保18310人次,889.44万元。发放农村低保21759人次,1033.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583人,229.14万元。发放失能半失能57人,

4.31万元

2.疫情期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5月份下拨给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15.5万元,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发挥救急难作用。1-6月共救助4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34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0.45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3.制定《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对困难群众加强走访、联系。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及时救助。4月农村低保中建档立卡贫户280人。

4.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杜民字﹝2020﹞16号)文件,从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5日对全区低保情况进行复核,开展“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查找,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杜绝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同时,做好社情舆论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

5.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养老服务工作

创新开展80岁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认证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8107人,标准每人每月40元,总计发放资金191.8万元。发放百岁老人津贴28人,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总计发放资金9.12万元。发放上半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14万元,服务人数119人。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一季度运营补助累计发放18.38万元,919人次。发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助1689人次,补助金额16.89万元。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2020年新建五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面开工,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继续开展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检查与监管,不断提升养老院运营服务管理水平。

2.婚姻登记工作

(1)扎实工作,努力做好各项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截至6月19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332对,离婚登记478对,补领婚姻证件588件,补领离婚证件128件,调阅个人婚姻登记档案173份,调阅对公档案102份。

(2)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的登记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预约登记、每日限制办证数量等措施,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在5月20日婚姻登记高峰日,提前做好做好人员安排、设备调试、耗材准备等相关工作,并通过预约登记、提前上班,增加工作人员、分批次办理等措施,积极做好特殊日子的婚姻登记工作,5月20日共为156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满足了新人好日子办理结婚登记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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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方筹措,保障防控物资到位。在各养老机构自筹的基础上,区民政局多方筹措,共筹措医用口罩5000余只,酒精500斤,消毒液500斤,确保防控物资到位。

(六)加大宣传力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下发文件、微信群、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疫情防控做法、疫情防控知识等,使广大群众了解疫情防控情况,共同抗击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助力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秩序。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区民政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又打响了复工复产战役。制定了《2020年区民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条件;婚姻登记业务于2020年2月24日重新启动,及时发布恢复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的通告,提示婚姻当事人办证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制定了《区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取消现场聚集祭扫活动,实行网上祭扫和代为祭扫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受疫情影响中断的建设项目也已全面复工,工程进度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