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民政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第四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州民政局根据普法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对各项民政事业的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变,以此促进自治州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我州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自治州民政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四五”普法领导组长,成员由五个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的组织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地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条例。

二、深入学习认真执行

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州下发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和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去年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月份学习了《新疆维吾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办法》、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工会法》、月份学习了《婚姻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既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投入大力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不仅教育自己的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而且还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大规模、广泛宣传。

⒈举办培训班,对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有关疑点及特别注意的条款分别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乡镇(场)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业务干部。通过学习,使大家加深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把握政策标准的水平。

⒉在《克孜勒苏报》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⒊印刷民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份,其中。《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份,汉文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份,其他宣传材料份。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低保,吃透低保政策。

⒋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政策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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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今后工作打算。一方面在自治州“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另一方面力争使《自治州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进入实施并在全州做好宣传工作。

克州民政局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