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设工作要点
民政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第***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的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第***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对民政部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规范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今年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的行为进行清理登记和纠正:(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情况。(3)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加强民政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政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和主动性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坚持部党组成员和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政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部管媒体阵地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团、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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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整顿力度,指导各地将农村财务、土地使用情况等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完成县级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修订《村委会组织法》,督促省级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办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七、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以查处发生在民政部门及其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领导干部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腐败现象,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信访举报督办机制。建立完善部直属机关纪委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协作办案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