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工作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开了一天。会上,市、县(区)人大法制委主任重点交流了开展人大法制工作尤其是司法监督方面的经验,分管领导也作了发言,对如何加强人大法制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书面交流了20*年的工作情况和20*年的工作安排。会议的时间虽然短,但主题明确,重点突出,与会同志感到这次会议既是工作会,又是培训会,也是一次务实会。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拓展思路,推动工作的目的。
近年来,我市人大法制工作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司法监督,积极探索监督新路子,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促进了本行政区域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文明执法水平的提高,较好地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一是找准监督工作重点,推进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的进程。二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司法监督的工作机制。三是注重改进司法监督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了司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发展。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市司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司法监督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司法个案监督的深度还不够,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司法个案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不高,人大法制队伍建设还不适应新时期人大法制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力争在今后的司法监督工作中加以克服,努力把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下面,我就如何更好地开展人大法制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人大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重要思想载入了20*年的宪法修正案,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掀起学习宪法新高潮。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法制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新时期如何做好人大法制工作,李鹏同志总结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五点认识和体会,对我们做好法制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是必须正确处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二是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三是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目的是督促”一府两院”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是必要的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四是必须正确处理充分发扬民主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的关系。五是必须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人大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工作必须创新。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实践,探索和创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联系当前实际,市、县(区)两级人大的法制工作,要始终以贯彻、实践”*”重要思想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开创人大法制工作的新局面。为此,必须增强”五个意识”。一是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为民意识。一切工作都必须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人大法制工作的标准,始终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增强服务于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大局意识。要始终把工作的重心定位在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上,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三是增强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作为人大的法制工作者,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学习,增强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四是增强争创工作一流的竞争意识。有竞争意识才会有工作创新,才能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上水平,我们要积极引入各项工作竞争机制,增强竞争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争创一流工作水平。五是增强热爱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县级人大换届后,许多同志从党政岗位或其他岗位转到人大工作,工作环境和原有的工作方法都发生了变化,因此,要尽快适应这种变化。首先是思想上对人大工作岗位要有正确认识,其次是主动积极调整心态,再次是加强学习,尽快熟悉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做好人大的法制工作,力争有所作为。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大力推进人大法制工作上新台阶
人大法制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责就是协助常委会对所联系的内务司法单位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首先,法制委要做好参谋助手,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三会”服务,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其次,法制委要协助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可以说,各级人大法制委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司法监督权的效果和权威。第三,法制委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方法,遵循必要的原则和界限,即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等。这是行使好人大监督职权和树立人大监督权威的重要基础和根本要求。人大法制委只有立足自身基本职责,遵循监督的基本原则,才能找准定位,不偏离方向,监督工作也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具体而言,应当包含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抓好跟踪落实;二是做好常委会审议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三是组织听取对口联系部门和”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四是负责接待和办理内务司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五是检查督促对口联系单位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情况;六是加强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召开内务司法部门信访件办理的协调会议。定期召开内务司法对口联系单位会议,推动内务司法工作的开展;七是加强与上下级人大内司委的工作联系;八是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参加有关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九是协助做好拟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十是做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人大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要熟悉人大工作程序,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加强对法制工作的指导,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每年要督办2-3个有影响的司法监督案件、抓好2-3件涉及面比较广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组织好2-3个有一定深度的内务司法方面专题调研、认真协调解决1-2个关系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问题、发现和培养1-2个法制工作先进典型。通过上述工作,以推动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当前法制委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要把司法监督摆在人大法制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开展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由我国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力。司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方面的问题能否得到遏制,加强监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保证。因此,我们要把抓好司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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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要勇于创新。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唯有创新,才能发展。人大法制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改进和创新。人大法制委干部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坚持理论上的积极探索,实践中的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探索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拓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渠道,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加以完善和改进。要立足实际,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推进人大工作有新的发展。
4、要乐于服务。人大法制工作首先要做好为”三会”服务工作。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加强与其他委室的协调沟通,努力完成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其次要做好为代表服务工作。人大代表是人大会的主体,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做好为人大代表服务工作,也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要精心组织代表的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倾听人大代表意见,不断改进人大法制工作。三是要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尤其是对来信来访的人民群众,要带着感情做好接待工作,满腔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树立起人大法制干部良好的形象。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往开来,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把人大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出我们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