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强化内审规范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单位内部管理、自我约束和监督的必要手段,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促进我区改革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我国《宪法》确立了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党的十七大又讲要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审计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卫士”,是领导决策和民众监督的“眼睛”。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政建设,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内部审计是强化经营管理、增强企业、单位和部门自我约束机制,消除腐败温床、有效防范风险的需要,是促进单位内部科学、高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和国家经济政策,促进加强内部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机构,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要及时解决好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二、依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凡有下属单位的一级机构、国有资产经营规模量大、财政预算数额大的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中型以上的企业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但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单位,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予以保证。
内部审计机构和专、兼职内审人员业务上接受区审计局、区内审协会指导与管理。
三、依法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各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当前形势发展对审计工作的要求,科学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要逐步从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绩效审计、风险评估转变,逐步由单纯的监督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要认真贯彻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各项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内部审计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理项目等的立项、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机关和省、市、区内审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后续教育的培训,并鼓励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内部审计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区内部审计师协会职能,促进全区内审工作健康发展
区内部审计师协会作为全区内部审计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联系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桥梁与纽带。区内部审计师协会要依照法律和协会《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宣传、交流”的职能,加强与各内部审计机构和广大内部审计人员的联系,做好工作协调、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和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