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县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12年全县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及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开放度、社会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为着力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造“阳光民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推行政务公开应坚持的原则。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政务公开要成为民政系统的一项基本制度,使民政系统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政务公开“八项制度”(考核、责任追究、评议、预审、听证、告示、投诉、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档案资料,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有关民生的事务公开,力争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2012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全县民政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举报方式等

2、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民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对象、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事机构(包括地址和联系方式)、程序、申请表格、办理期限、审批结果、工作纪律以及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利害关系人的事项。

4、民政统计资料和可以公开的民政业务数据。如民政工作及行业的阶段性统计数据、重大自然灾害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灾、低保、优抚、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等。

5、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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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政务公开力度。要以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使其发挥重要的作用。积极上报上传相关信息,同时做好与《政务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链接工作。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成立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监督员,定期开展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努力改进工作。真正对本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使政务公开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从而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式监督网络。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抓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要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克服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使政务公开有章可循。要建立民政系统工作规范制度、预先审查和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档案制度等。三是制定政务公开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工作交流,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民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