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聚焦一条主线、服务两件大事、强化五个要求、狠抓八项重点工作”要求,持续固根基、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民政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一、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持底线思维,精准高效实施社会救助一是完善政策保障。制定印发《*市基本民生保障战工作方案》《*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5条措施》等文件,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二是提高救助标准。从2022年1月起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600元/月.人、4560元/年.人提高至650元/月.人、5520元/年.人,分别比上年度增长8.3%、21%。三是落实救助政策。截至10月份,全市保障困难群众15.34万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2亿元。为海原县“8.13”洪涝受灾群众、“9.20”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拨付临时救助资金140.33万元和价值9.3万元生活物资,第一时间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主动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25人次,街面巡查107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四是开展救助服务。推行“物质+服务”帮扶模式,投入500余万元购买“生活照料、送医陪护等”23个服务项目,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五是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统筹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自治区审计反馈44个问题和自查发现3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各类制度11项,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行为。

(二)坚持管服并重,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印发《*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日常运营、考核评价等权责。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实施*市康养中心附属设施和*市慈爱康复中心附属设施和设备项目。投入资金64万元,完成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安全性改造和海原县中心敬老院老年养护楼项目建设;全市新建农村老饭桌13个;中宁县投入资金50万元,对173户困难老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申报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13个。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投入资金536万元,在市康养中心设置旅居健康养老床位342张,接待旅居老人10名,为发展旅居康养奠定了基础。筹措资金29.36万元,为沙坡头区9786名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高龄老人购买3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保险。四是强化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工作。与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等多部门联动,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

(三)坚持强基固本,不断深化基层治理一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出台了《*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2022年任务清单》《*市部门社区治理服务大联动清单(2022年)》等文件,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完善社区“联合党委”机制,组建社区“联合党委”68个,落实“街道(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全面推行社区治理“一书三单”,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511份,联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00余件。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三年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清理社区“牌子满墙”和各种证明等顽疾,着力为社区减负瘦身。稳步推进镇改街道工作,与自治区民政厅、市委编办、沙坡头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多次会商沟通形成《*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初稿)》,正在进一步完善。推进“五社联动”,市本级投入资金100万元,实施社区公益创投项目18个,受益群众6000余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个,进一步提升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三是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持续推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深化村务公开,深化议事协商,通过“板凳会”“议事会”等形式协商议事解决群众问题1700余件,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四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扎实推进中宁县余丁乡余丁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和沙坡头区全区首批社区治理试验县(区)建设;大力推介中宁县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经验;中宁县余丁乡余丁村、海原县史店乡田拐村典型经验入选2022年第一批全区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四)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长治长新一是加强党的建设。选齐配强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班子,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调整选派党建指导员65名。打造二星级党支部2个、一星级6个,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实施社团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18.5万元实施“乐享银龄与爱同行”31个公益创投项目,组织开展帮困、助老、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活动100多场,受益群众1万余人。中宁县民政局《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进县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入选2022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三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扎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等“六大专项”治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56家,注销26家、撤销16家、整改激活14家、整治非法社会组织6家。四是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组织各类社会工作培训7场次700余人次,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2人。培育壮大志愿服务队伍1660个、注册志愿者19.52万人,实施“爱心送考”等志愿服务项目2.68万个。疫情防控期间,共有53家社会组织派出志愿者616人,链接各方资源,捐款捐物58万元,开展各类服务惠及8万余人次。

(五)坚持转型升级,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一是健全未保工作体系。召开市未保委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全市建成儿童之家452个,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特殊群体儿童关爱。对444名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康复救助;投入资金89万元启动了“一起向未来”等16个关爱未成年人服务项目,为2000余名儿童提供监护指导、权益维护、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三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海原县儿童福利院成功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实现养育、康复、特殊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完成了儿童福利院附属楼改造和搬迁项目,在院儿童得到妥善安置。

(六)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创新殡葬改革领域管理。投入资金750万元建设沙坡头区、海原县两个城乡公益性生态墓地,实施中宁县殡仪馆改造项目,切实解决了群众“身后事”的问题。持续整治“活人墓”等整治殡葬突出问题。二是创新婚姻登记管理。加快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户籍人口电子婚姻档案补录,严格执行“30天离婚冷静期”,有效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三是创新区划地名服务。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检工作任务,规范命名、更名市区22条街(路)巷。按时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中我市16869条地名信息修改完善。沙坡头区成功入选“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全国首批试点地区。四是充分发挥慈善基金会作用。拓展募集渠道,累计募集各类爱心基金55.84万元,实施救助项目6个,受益群众1000余人。特别是“9.20”疫情以来,共接受捐款捐物86.84万元,为我市医疗物资补充、生活物资供应、应急资金保障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2023年工作思路

明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更好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光荣使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强弱项、重基层打基础的长效机制,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打造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样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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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关爱体系,构建“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运行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采取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创新转型,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职能。推进乡镇、街道(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提升基层保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推进基本社会服务规范管理

7.不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沙坡头区、中宁县创建婚俗改革示范区。巩固扩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成果。按期完成《*市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弱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程,强化重点区域协同巡查。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加大基金募集力度,建立常态化、社会化的慈善救助体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零感染、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