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及履职实践工作报告

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是指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主要有提案、学习、团结联谊、协商议政、委员视察、调查研究、对外交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新闻宣传、大会发言等。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经常性工作和履职实践,不断提高政协履职质量和工作水平,讲一些情况和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协经常性工作及履职实践的正确方向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20**年首次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遵循。新时代十年来,中共中央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这些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制度化成果。这一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深刻阐明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工作原则、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里,我重点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协各项履职工作指示要求等方面谈些体会,同大家交流和共勉。

(一)必须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和履职实践必须坚守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政协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政协履职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必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政协工作。这是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和履职实践的根本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我们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主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要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并结合自身职能和履职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更好提高履职质量、推进经常性工作创新发展。

(三)必须坚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和履职实践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自觉把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精准定位、科学谋划,无论是会议议题选择、调查研究,还是协商议政、成果报送,无论是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还是新闻宣传、大会发言、委员建言,都要紧扣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来展开,真实反映情况,务实提出建议,努力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政协履职和经常性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

(四)必须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这是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和履职实践的动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就是要坚持政协性质定位,把历届政协长期以来在经常性工作和履职实践中形成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好制度、好成果传承好、坚持好,巩固和发展好;在发展中创新就是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与时俱进,把政协经常性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好、发展好,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

二、深刻理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和主要职能,准确把握政协经常性工作及履职实践的特点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的前提所在。新修订的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内涵既是丰富多维的、又是内在统一的,要把握好几个方面。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立足政治看政协。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从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的辩证关系中,从人民政协在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和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使命任务中,不断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

(二)要胸怀“国之大者”,立足大局讲政协。自觉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格局中,从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优劣对比中,从“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比较中,切实找准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坐标定位和制度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民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及履职实践,要深刻认识其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平台特征,把握好政协参政不行政、建言不决策、监督不强制的履职要求,更好把坚持政协性质定位和发挥优势作用有机统一起来。

(三)要聚焦职能定位,科学精准履职。政协职能与经常性工作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经常性工作开展得越好,履行职能就越有成效,经常性工作寓于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全过程。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人民政协的协商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专家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联动协商等。这些协商活动和经常性工作密切相关,会前要开展专题调研、遴选大会发言、汇编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政策文件和提案等参阅材料,会后要通过社情民意和政协信息等向党中央和中央领导报送协商成果、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等。民主监督作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协商式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重点对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政协的协商式监督不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刚性,讲理不讲势、对事不对人,既可以依托重点提案督办、委员视察等经常性工作开展,也可以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分析问题症结、推动工作落实。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政议政内容和形式丰富而灵活,与经常性工作联系非常紧密。比如,调查研究、大会发言、重点问题情况通报、提案、委员建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和方式。

三、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及履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各项经常性工作在内容、形式、平台载体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丰富拓展,不断开创履职新局面。

(一)依章办理提案,注重质量效果。提案工作历史悠久、特色鲜明、覆盖面广。70多年来,全国政协累计收到提案16.5万余件,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牢牢扭住质量这个“牛鼻子”,提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前,办公厅向各位委员发布了提案参考选题,委员们认真调研、积极撰写提案,大会期间共收到提案5399件,经审查立案4689件,提案整体质量明显提高,并首次实现了100%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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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为实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建言献策、凝心聚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政协履职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来谋划和开展,做到同党和国家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全国政协今年开展的重要协商议政活动、专家协商会、视察考察调研活动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工作,都是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的具体体现。希望大家切实提高协商能力,熟悉协商规则程序,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不断提高协商工作效率和水平。要用好提案、大会发言、调研报告、政协信息等渠道报送调研和协商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各项履职活动,努力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建立健全政协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长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十四届全国政协在过去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了专家协商会工作规则、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等,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执行,现存制度有不适应的按程序及时修订完善,没有制度的抓紧建章立制。

(五)坚持严格要求管理,努力建设模范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设政治机关;切实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提高机关政务性、事务性服务水平,建设服务机关;严明党的纪律规矩,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设廉洁机关;按要求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干部队伍,努力做到“三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六性”(计划性、超前性、系统性、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两提高”(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更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共同团结奋斗,努力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