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对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以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落实**发展新定位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牵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着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总的来看,全市地方立法工作有力有效,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卓有成效,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时出台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法治保障服务,为全市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落实**发展新定位的法治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立法工作还需再加强,一些重点领域的地方法规还有待完善;执法司法还需再规范,还存在执法不严、司法案件审理质效不够高等问题;全民法治意识还需再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法治队伍建设还需更有力,部分法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还不能满足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当前,我们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推进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落实**发展新定位,离不开法治建设的有力支撑,离不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下面,再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一体推进

依法治市是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一体推进,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要坚持科学立法。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突出立法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紧盯高质量发展、民生和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着力抓好地方法规的立改废释,确保立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要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的严格把关,最大程度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要扩大有序参与,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畅通立法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当前,尤其要落实好党中央部署,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民法典更好地贯彻实施;要紧盯副中心建设,抓好生态保护、营商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对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的法规,要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在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严格执法动真格、见实效。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严肃查处非法干预行政执法、执法腐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防止权力寻租。要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市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但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要以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完善,重点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健全与司法办案新机制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政法系统司法监督政策措施,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要提升化解矛盾风险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把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要推进全民普法。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相结合,让学法用法成为常态、深入人心。要结合推进“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从不同人群的现实需求出发,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身边案例、典型案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普惠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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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依法治市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必须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各协调小组之间、协调小组内部、协调小组与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及时研究上级政策、协调重大事项、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步伐一致、整体推进。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对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客观准确评价各地各部门工作实绩,抓好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工作更好落实落细。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机制,针对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基层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刚才我们审议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和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工作制度等,就是对当前工作机制的补充完善,要切实抓好落实。

四要抓好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做好法治工作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尤其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永葆忠诚本色。要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法治人才培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责任务。要加强廉洁建设,坚决打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始终保持清正清廉清明。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关心关爱法治工作战线的同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着力解除后顾之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总之,希望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心聚力、真抓实做,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发力都市圈形成新引擎,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