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述职报告
同志们:
我是**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我在2007年度的工作中,我和我们科室的全科民警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全体执法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个人在2007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1、本人在政治学习方面的情况
在2007年的全年工作中,我本人在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组织下,我完成了局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任务。在全年的工作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活动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2007年的全部工作,使我在学习中受益匪浅。全年,我参加了办公自动化的业务培训10天,参加了地区公安机办理刑事案件提高执法质量培训班2天,参加了地区公安局举办的案件评析培训4天,参加金盾工程检查15天,参加**市党校理论研讨班30天。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得到了充实,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在局党委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圆满地完成了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特别是今年又延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建设,以“三考”促“三基”和开展“金盾工程”为主线的学习教育活动,我与全局一道,重温了《刑法》《刑诉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些法律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定职责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涉及公安机关方方面面、多个部门、多个警种。因此,**市公安局把学习工具法纳入2007年度全局公安机关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紧《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的培训工作。公安局法制科负责全员培训。根据公安厅的安排,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脱产培训不少于2天,每个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3天,治安、法制部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办理治安案件部门的领导和民警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依据培训计划,由我对执法干警每月进行一次执法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理论测试。今年,全局共组织各类法制培训班、讲座、远程教育授课12次,进行业务理论考试2次,接受培训的民警达1500余人次。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针对新法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局法制部门加强了面对面的执法指导,我负责行政拘留审批,负责对边防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经我审批的行政拘留案件达80多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上诉案件、撤消案件。在加强执法指导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每季度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在执法工作中,为解决派出所民警和边防干警执法办案中咨询难、审批难的问题,局法制科抽调六名业务骨干,在一线进行执法指导和把关,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确保了执法质量。
2、执法质量平时考评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地区公安机关2006年执法质量平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法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2007年,**市公安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及“大接访”为契机,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狠抓执法质量,对推进公安执法建设,促进**市公安局执法水平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执法思想更加端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态度明显改观,基本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收集、调取、固定、保全证据,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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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通过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到,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决策非常正确,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基层民警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服务队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三个促进”上:一是促进了法制部门职能转变。目前,**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在研究工作时,服务基层的意识明显增强,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正在逐步确立。二是促进了基层“两个”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工作,形成了公安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双赢”的局面。一方面,服务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执法要求带到了基层,以自身的行为带动了基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打牢了基层法制建设的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所队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夯实了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三是促进了法制部门作风建设。过去上级法制部门主要是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法制调研等,了解基层的执法状况和执法需求,信息来源大都是间接的,服务队员通过与基层民警同执法,对基层执法的感性认识更加深刻,获取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能够更加切合基层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2007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总结过去我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工作作风不是很严谨,业务知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没有从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对案件的审查有要求不严的现象,有事后再补的思想,这都会引起程序违法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在同志们的帮助下,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