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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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市公安局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纪实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和社会治安管理的繁重任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当前加快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淄博在鲁中率先崛起的新形势下,如何转变作风,更新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便民、利民、高效、及时、公开的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此,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从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入手,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多措并举,在规范公安执法工作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去年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中,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多项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公安系统保持领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公安局坚持不懈的抓作风建设的结果。
一、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市公安局从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入手,围绕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这个主题,先后组织全市公安民警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和“淄博在山东中部率先崛起,淄博公安怎么办”等大讨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以“三个有利于”指导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自觉性,教育民警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做法中解脱出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观念、人人都是经济建设推动者、服务者的观念,自觉融入到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去。工作中,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市局率先建立了局党委成员联系派出所和部分企业制度,先后确定了两批共18个基层派出所为联系指导单位,党委成员多次深入区县走访联系单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环境。各公安分县局和有关警种也普遍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共确定203个基层科所队作为联系点。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共联系各级人大代表228名、政协委员1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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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立警为公,树立形象,争创一流业绩
经济发展离不开稳定、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对促进经济发展最大的服务。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稳定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认真排查违法犯罪线索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对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控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坚持从淄博实际出发,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方面的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适时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两抢”犯罪、“涉车”犯罪、打流反扒、网上追逃、恶势力集团犯罪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战果,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加强了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提高了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不断加大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的安全保卫,确保了安全;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通信信息建设走在了全省和全国公安机关的前列,被公安部确定为20个金盾工程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国公安机关金盾工程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全市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安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的目标在逐步实现。广大民警日夜战斗在第一线,无论是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还是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工作中,都表现了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顽强过硬的工作作风,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191个集体、8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有59个集体、430名个人被荣记二、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