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四查”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转变纪律作风,县公安局对照上级公安机关“四查”要求,强化“四个结合”,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有效促进各项公安工作。

一、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查工作作风。主要看是否存在政令、警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是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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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查思想认识。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执法为民认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办事推诿、拖拉、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通过开展“公开承诺”、“争先创优立足岗位练内功”等活动,使民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奠定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到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以办好“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的方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查执法办案。重点检查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不合法、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的问题。将民警的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全体民警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规定,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努力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质量。对检查出的执法行为、值班巡逻和执法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隐患,坚决整改。

四、结合深化创建“无违纪室所队”,查遵章守纪。主要看是否有巧立名目乱收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使“无违纪”意识覆盖每一名民警,并体现到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确保实现工作态度“零推诿”、办案办事“零投诉”、管理服务“零过错”、纪律作风“零违纪”。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并严格执行,运用制度管理队伍,约束民警的言与行,使民警置身于制度约束的氛围里,从而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